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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市場裡的數位轉型

這個周末去逛了傳統市場。雖然被稱為「傳統市場」,但已經沒有小時逛傳統市場,必會經過血淋淋或是泥濘充滿廢棄菜葉的地面,而是明亮乾淨的走道和攤位。 如果時間充裕,我喜歡在傳統市場裡買菜更勝於走進光鮮亮麗的超市,在噴著冷氣的貨架上採購。超市貨架上一袋袋精美包裝的蔬菜或是一盒一盒的進口水果,總是讓我在買回家後十分氣餒,除了一堆塑膠垃圾外,很多水果盒的底下還襯了一塊泡棉,通常那一面會藏有許多秘密,例如一盒售價超過百元的進口葡萄,總會有被蜜蜂叮了一下,被小鳥啄了一口、或被擠爛、或被拆成兩、三截、發黃果梗躲在看不到的那一面。 有次在醫院對面的水果攤買了一串台灣巨峰葡萄,完整的一整串的被套在塑膠袋裡,果梗還是翠綠的,果實飽滿的台灣葡萄,不用百元,這讓我只有在不得不的情況下,才會走進超市,用自助收銀機結帳,再被對我不太友善的結帳流程和介面,有時是沒熱感應紙的收據機搞得十分挫折。 自從 ChatGPT 出現後,「它」就是我的同事,每天和 ChatGPT 一起工作外,有時和 Claude、Bard 工作,我每天和 AI 一起工作的時間超過 5 個小時,和電腦講話的時間比和人類還多,讓我下班後只想遠離和電腦、網際網路有關的一切。 所以去傳統菜市場買菜,成了與人接觸,回到人世間的儀式。與人互動,而不是與機器互動,眼睛看到的是真實的蔬菜、聞到菜根上的泥土氣味、豬肉的氣味、魚腥味、醃菜的氣味⋯等各種食物的香氣或是血肉的氣味。到了中午時間,市場要休息時,攤販們就會以薄利多銷的方式,把菜攤上的菜出清:「花椰菜2包50元哦!」、「菱角這個星期就沒了,要吃要明年囉!」 買了菱角和蓮藕,當然要買排骨。上星期買了如美人臂般的蓮藕,但因為懶惰,去超市買排骨,結果可惜了好吃的蓮藕。這次到了市場裡,看到還沒休息的肉攤,跟年輕的頭家買了所需份量的排骨,又逛到另一攤,請年輕的姐妹花給點做肉燥的肉品建議,於是切了胛心肉,結帳時發現這個攤位可以使用兩種電子支付。 LINE 是台灣人使用頻率最高的通訊軟體,從《 2023 年台灣網路報告 》可以知道使用LINE的比例占其受訪人數 77.65%,從 Money 101 的《 消費者行為調查報告 》則是知道 LINE Pay 是目前台灣使用頻率最高的電子支付軟體,所以在攤位上看到可以收LINE Pay並沒有很意外,攤位上支援的另一個支付工具是較晚進入電子支付戰場的全盈 Pay,

Recommerce 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再起,順便小聊一下數位稅

最近會抽一點時間讀 Circle ID 上的文章,有些涉及 DNS 系統、網路基礎架構層面的技術性職文章對我來說較有進入障礙,有些則是進入門檻較低的商業公司市場報告,雖然和一般我們在台灣媒體看到所引用的報告來源不同,但十分建議大家多閱讀上面的資訊。

[心得] UNCTAD eWeek 2020 - Coping with the economic fallout of the COVID-19 crisis in Africa: What role for trade and digital policies?

這個場次著重在非洲的數位發展。由於 年初到迦納參與FOC ,加上在工作的過程裡或多或少都會與非洲的農業發展、肯亞的智慧城市規劃,或是去年在談包容性創新 (Inclusive Innovation) 都會涉略到非洲大陸國家,所以也參與了這一場:「 HIGH LEVEL LIVE SESSION - Coping with the economic fallout of the COVID-19 crisis in Africa: What role for trade and digital policies? 」 台灣人對非洲的想像可能有各種面貌,這個場次著重談三個方向: 「多邊」(Multilateral) 對於這場疫情在非洲的影響 「數位化」(Digitize) 對於非洲國家的幫助 數位科技對於非洲國家所帶來的利益與包容性

[速記] UNCTAD eWeek 2020 - Trade facilitation and expedited shipments -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COVID-19 crisis

這一場的主題是:Trade facilitation and expedited shipments -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COVID-19 crisis

聽詹宏志先生演講記:從PChome的故事一窺台灣電子商務前景

因為工作因素,筆者曾經在幾個場合邀請詹宏志先生演講,但沒有昨天聽他闡述自身經驗那麼精彩;從他的經驗之中,我們可以一窺創業者在台灣網路科技發展期間的歷程。 六月七日下班後,我連忙趕到光復南路去聽詹宏志先生的演講;因為,PChome 在我個人的網路消費經驗裡,有著不可磨滅的地位。 PChome和博客來這兩個平台,是我網路購物生涯中最重要的兩個電子商務平台:博客來是我發著抖按下滑鼠、下了第一張訂單的平台;而PChome則成了我後來在網路購物中重度依賴的網站之一。 我除了用過奇摩拍賣外,也有段時間常在露天拍賣上購物;我不買天貓、淘寶、Zalora或Lazada,而 Yahoo!奇摩(現在的Oath)有嚴重的個資外洩問題。 因為我不喜歡四處留個人資料,所以也會選擇儘量在 PChome 或是博客來網站上購物。PChome旗下的平台很多,有一次整理了 PChome 的其他服務 ,發現在台灣網路零售與服務的發展上,PChome的確是一家不可缺少的重要關鍵企業。

[筆記]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小記

愈來愈少在這裡寫這種偏硬的文章,主要原因是在於自己不是讀法律的,寫這種東西很容易出錯,或意思的表達不正確,所以,我在這裡分享的是昨天上課的筆記。 昨天去集思會議中心參加B2C電子商務研討會,原本打算下午離開去參加品牌行銷的課,但早上的議程讓我覺得留下來會很值得,於是就繼續留在那椅子很難坐的蘇格拉底廳裡上課。 在詐騙愈來愈嚴重的情況下,大家才開始重視所謂的隱私問題,原本,我們有一個在民國84年8月公布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是,它只限於電腦處理的資料,並不包括人工手寫的紙本資料,所以「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只規範了電腦裡的資料。 在年初吧!我記得也參加過類似的課程,對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後的修正草案,早在2005年改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已送立法院,但至昨天早上,都還在協商階段,主要在於賠償總額的上限是五千萬還是拾億?民代是否有免責條款?這兩個問題一直沒有取得共識,一直到下午我所聽到的訊息是個資法的草案已通過一讀了,有望在今年年底通過三讀。 對每個民眾而言,個資法將要通過會是一個好消息,就我所看到的內容而言,還有台上專業的法律人所分享,個資法對民眾來說是有很完善的保護,但對廠商來說,絕對是非常麻煩。 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所定義的個人資料包括了: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足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都被稱為個人資料;在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個人的醫療資訊、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五種資料是特別保護的特種資料。 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時代裡,只限定了: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徵信業、大眾傳播業等八大行業,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中,任何行業、團體及個人都納入其範疇,但如果是單純的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就不在於此限。當廠商要蒐集個人資料時,要有明確且單獨的同意書,但像是家族出遊如果要買保險,需要蒐集家族成員的個人身分證字號、姓名、地址等個人資訊是不限制的。如果家裡有未成年的小朋友在學校裡,老師要求小朋友寫通訊錄提供個資,除了要同意書外,因為小朋友未成年,所以要家長同意書。 個資法的規範已不限於電腦而已,還包括了紙本手寫的資料, 當資料被竊取或外洩時,資料持有者要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不得任意蒐集個人資料,廠商一定

煩死人的部落格行銷

嗯,我真的聽膩了「部落格行銷」。現在的網路行銷,那麼多種方法,就是沒有人要說怎麼好好運用並整合手上的資源,永遠都只是在說方法。台上的公關公司或廣告代理商在談完他們公司的精彩案例後,都不忘提到部落格行銷,台下的聽眾總會問:「要如何掌控部落客/如何避免讓人家在網路上說壞話?」 真的聽膩了,從知道「部落格行銷/Blog Marketing」到現在已經三年了,從blog的banner(或移為貼紙)串連、企業自身的Blog到與blogger合作之後始終沒有更新或較有創意的作法,只是一個抄一個。 這篇不是在指責誰誰誰透過這種合作賺了多少錢,或道貌岸然的說部落客不應該和廠商合作,幫產品背書什麼的。這種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當一個人沒有錢的時候,才不會管什麼仁義道德。「道德」只會出現在兩種人身上:聖人和有錢到不會去計較一毛一角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會付給檢查官或司法人員高薪的原因之一,當他們沒有金錢和生活上的憂慮時,才可能做出所謂公平的判決。不過,只要是「人」,就只能有相對,而沒有絕對。 離題了。 當坐在台下的我聽到台上的人講到那些化妝品的試用行銷、部落客們的行銷,再拿出他們搜尋到的成果,我已經聽膩了,頭一低就看起自己的東西,有一次,我和偉展兩個人在座談會進行到一半時就離開會場。偉展曾經跟我說,那是因為我們在這樣的世界裡很久了,所以覺得這些話題一講再講,讓人覺得很煩,但台下還有很多不知道這些方式的人。不過同樣的主題已經講了N邊了,誰還會想聽?最讓我生氣的,是台上講員的態度,尤其是談到如何和部落客合作時,他們的語氣,好似都是部落客去求他們的。 昨天的講座是這樣,那個美國某家不務正業常被商管學生拿來做報告的礦業公司的台灣分公司和這間公關公司合作了某個專案,這間公關公司大略的講述了他們的創意發想和執行上的困難點,後來他們想到了可以利用與部落客的合作來導向礦業公司的銷售網站,而執行成效似乎還不錯。台上的演講者說,有些沒被選中的部落客們向他們抗議為什麼自己沒有入選?在講員的定義裡,每日瀏覽人數有 500以上 (這數字不知道從哪來的,部落格觀察?Alexa?)的部落格才能算是有人氣的部落客,又說,請廠商們把部落格當做是小眾媒體來經營。他的口氣讓我覺得,原來部落格就像八卦周刊一樣。 有一次,某個行銷公司大言不慚的說在某搜尋引擎裡,所搜尋到的都是有參與他們廣告聯播的部落格。台下的聽眾問他:「難道就沒

業者眼中的部落格與部落客

連上了三次的網路行銷課,兩週後是最後一堂,但這些網路行銷課,總是讓人覺得可惜。 不反對主辦單位和主講人為自家公司的品牌與產品廣告,畢竟請你來上課,除了少少的講師費外,多少也要有一點回饋給公司,只是那種歧視意見的置入性行銷,或是主講人心不在焉的顧左右而言他,台下的聽眾多少都會失望。 這三週來幾乎都有一個共同話題-Blog Marketing。第一場課的主講人說他們家的部落格占全台的多數,所以他們隨時都找得到部落客來做廣告;第二場的主講人說當初那個富商的決定,裡面富商和三個女主角都是找一個寫手去操作部落格;第三場的主講人談的是他們如何控管部落客寫的文章品質及如何幫公司的產品找部落客來寫推薦文,而每一個案例都不忘跑出他們家掛在別人部落格裡的Banner,也不忘誇耀一下他們幫其他公司操作的成果有多棒。 聽到後面,愈讓我有種不堪的感覺,雖然我不反對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就是廣告,且廣告充斥人生,但突然覺得,所有用心寫的東西都變成「廣告」了。 有兩個人,幾乎三次上課都問了同樣的問題(不知道是不是椿腳): 當部落客(或其他網路使用者)說你的產品不好時,該怎麼辦? 如何讓部落客乖乖聽業主的話?(大概是這類的) 另外,今天有一個比較好玩的問題是:「當某個部落客幾乎每篇文章都在置入性行銷、接受贊助時,還有人會相信他嗎?」 當然,台上的主講人講了如何操作,讓正反意見都保留在網路上才能帶來品牌知名度,效益也較大,他說,有某個部落客的確幾乎每篇文章都在做置入性行銷,但是這個部落格的點閱率也很高,因為他的客群分為兩種,一種是能接受他寫置入性行銷文的瀏覽者,另一種則是把這個部落客(格)當作一種新知的來源,主講人也講了許多的案例,例如先過濾部落客的稿件、找BBS的部隊、找意見專家(領袖),為什麼找這些部落客,也提到了點閱人數破千破萬的部落客們在做置入性行銷活動時的價碼…等,更不忘對部落客在吃東西前必拍照這件事開個小玩笑,不過聽到後來,對於blogging這件事,心都冷了。 一個原因是,在廠商的眼中,blogging這件事單純只是為他們打廣告而已,然而有些人真的會願意接受廠商這樣的態度去配合他們。很多廠商都希望找知名的部落客幫他們打廣告,免錢的最好,卻沒有在做網路行銷前先想想自己的產品屬性,以及如何搭配適合的行銷方式,總之,找個部落客給他們就是了。 記得第二次上課前的那個星期,才去過Punch Party

[EC]從停止營業的台灣CCB網站說起

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在 新萃妍 或是透過郵購的方式向新萃妍購買彩妝保養品?新萃妍的網站在五月時在網站首頁上張貼了張公告,表示要調整營運方向,所以不再提供銷售服務。 當我看到這個網站停止販售時,心裡有點惋惜。如果沒記錯,CCB(Club des Créateurs de Beauté)是在我五專時進來台灣,當時的平面媒體都對這個品牌有所報導,它也算是台灣第一個以郵購通路販售彩妝及保養品,這個通路品牌下,在台灣最知名的品牌應該算是agnès b.彩妝,也許其他的品牌也有其他的喜好者。 在CCB剛來到台灣時,他們的通路策略是在便利商店裡放置郵購目錄,之後也與許多銀行的信用卡部門合作,寄送郵購目錄給持用該家信用卡的客戶,他們做的相當細心,不同的對象、通路都有不同的目錄編碼,當消費者透過傳真回傳訂單時,可依據訂單上消費者所填的編碼了解及統計客戶來源並作為下次合作、折扣或各種銷售策略的資料參考。在對於隱私權不是那麼注意的年代裡,我每個月會收到兩份來自於CCB的郵購目錄,也和便利商店裡所放置的目錄比較過,贈品、折扣都不同,這樣的經營方式在那個年代裡真的是很細心了。 之後,電子商務興起,在台灣的CCB也成立了銷售網站,在這個通路上也提供了另一個目錄編碼,除此之外,如果消費者喜歡紙本目錄上的贈品與折扣,也可以輸入紙本目錄上的編碼,網站就可以提供同樣的優惠折扣,甚至,也在紙本目錄上鼓勵會員透過網站來訂購商品,除了與紙本目錄相同的優惠外,還會利用多送贈品吸引貪小便宜的消費者利用網站來訂購。 2002年,這個成立於1987年的老通路品牌被L'Oréal買下來,在台灣,它似乎還在忠孝東路的辦公室裡,似乎還未與台灣萊雅合併。CCB在台灣的銷售網站,在去年也曾看過徵求網站管理人員,而年初也試著透過所謂部落格試用品行銷的手法,在樂多成立了一個部落格發送彩妝保養的試用品,並結合影音,在網站與部落格裡設置彩妝教學影片達到產品宣傳的效果。 對於保養品通路品牌而言,這個手法還算新,以台灣的市場情況來看,透過試用品發送網站來宣傳商品的保養品品牌多屬於台灣本土較新的保養品品牌或是屬於開架保養品的品牌,而且,依據我參加一次活動的經驗,他們給的是完整的商品,而非只有幾ml或幾g的試用品,算是相當用心在經營。 然而,它還是掛出暫停營業的告示。大約在年初就可以隱約感覺到他們的動作,先是髮類保養用品

對電子商務的厭倦

這篇是用Google Docs寫的,目前的我處於兩台電腦都不怎麼安全的狀態,真是火大極了,過於依賴電腦的人生真是一種麻煩。 似乎是在這個月初或上個月,PChome自豪著自家的線上購物商城能夠保證五萬個商品能在24小時內送達消費者的手中,我就更厭惡網路消費,雖然,從以前到現在,網路消費仍占了我的消費總額70%以上,從書籍、音樂、電影票、保養品到服飾,幾乎都在電腦前按幾下左鍵就完成了訂購手續,但我從不喜歡這些東西寄到家裡,寧可多跑一趟7-11也不要他們送到家裡來。 我從五專就開始線上購物,從博客來到幾家網路藥妝館,當時沒有所謂的貨到付款或線上刷卡的選項,就連ATM轉帳都不像現在可以出現一個所謂的虛擬帳號讓消費者在24~72小時內付款後,該帳號即失效,也沒有所謂的線上ATM,也不用說可以到7-11付錢取貨,東西都是送到家裡,看似很方便,但次數多了,會發現整條巷子的人都知道你有購物、人在不在家,這種感覺很差。有次一個郵差送東西來我家,是家人代收的,郵差這麼說:「現在的小孩子不會賺錢就會浪費錢。」有時我會選擇貨到付款,但遇到我不在家又忘了把錢轉交給家人時,難免就會被念個幾句。 然而,網路消費的習慣一直到現在,我發現厭倦網路消費的原因已經不是因為常要跑7-11或是其他付款安全性、和與物流人員交涉等事項,而是發現與人的接觸的機會愈來愈少。也許會有人覺得奇怪,這有什麼不好?反正和那些人素昧平生,多認識人還會多惹麻煩。但當我注意到我所接觸的人可能只有我熟識的人時,也注意到因為沒有直接面對面的溝通而錯失掉增加許多知識的機會時,我就覺得,電子商務會使人的生活圈愈來愈小,只剩下自己,電影《網路上身》的情節遲早會出現在網路消費建構的世界裡。 在爸媽的年代裡,有一種送藥品的小販,他們可能騎著腳踏車,身上帶著幾種家庭常備的藥品,有些人家會預付一個月的金額讓這些小販每月固定把所需的藥品送來,同時也可以看看哪些藥品是自己需要的。另一種則是開著發財仔(小貨車)的小販,他們的車上載著魚、肉、青菜和水果,儼然是一個行動菜市場,這個行動菜市場也是把這些菜送到每戶人家,需要的人則站在門口招呼他們停車並購買,這個直到我讀國中時都還可以看到。這些小販可能一週來個兩到三次,每個循環週期裡也帶來別戶人家或其他村落的訊息,也可以增加大家餐桌時間的話題。在那個苦年代裡,窮苦雖窮苦,但也因為窮苦才會讓人們之間的情感更為緊密

令人氣餒的最後一哩

不得不氣餒的說,這最後一哩也是最遠的一哩,特別是在台灣。忘了這兩個字是從哪個名人嘴裡說出來的,查了維基百科,也沒有我想要的答案,也只很狹隘的定義在網路科技裡。如果我沒記錯,這個名詞也能應用在物流業或是電子商務業,當商品從生產地離開工廠或商店後到達消費者的手裡的這段距離就可被稱為The Last Mile。 這一哩的學問可大可小,大到可以談論如何讓消費者在取得商品的過程中有愉悅滿足的消費心理,小到商品如何在最短時間內送到消費者的手中-只是這個問題也不小就是。 從電子商務在台灣開始旺盛時,就很喜歡網路購物,當時的博客來不用考量運費問題,不管金額多少都會送到家門口,不過那個時候的購物環境也不是很健全,付款方式只有ATM轉帳或郵政劃撥,但也很少聽聞網路詐欺和客戶資料從公司內部流出的問題出現。 在去年的最後兩個月裡,經歷了這幾年來遇到最多次的,不愉快的消費經驗,有些確實已影響到我在網路購物的信心,有些則是讓我對於物流業者在配送上的管理感到焦慮。 在談不開心的經驗前先來說說愉快的消費經驗,是最近來自於美國的Amazon,我在上面買了幾本巴哈花精的課本。12月03日晚上在訂單送出後,我想剛好遇到這個月是國外的耶誕購物期間,這種國外的小訂單應該會比較晚送達,且書的庫存量顯示只有一本或兩本,可能還要調貨,估計最快也要兩個星期或是月底前才會收到書本,而網頁顯示大約在12月22日才會送達。這筆訂單是我最不急的訂單,畢竟要讀Level 3還要先準備六個月,而我也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才有機會出國。12月05日,我收到貨品已投遞的通知信,今天是12月11日,下午我就收到我的書本,用收縮膜和標示著Amazon的紙箱穩固的從郵差手中拿到,而我選擇的配送方式是Standard International Shipping, 但仔細算一算,以台灣的工作日來說,只有六個工作天,我就收到課本,而且箱子裡沒有一堆污染環境的泡綿。從商品包裝到貨品運送,只能說Amazon已經達到我心中的滿分,這最後一哩真的很短。 接下來,是我很不想說,但不得不說的幾個不愉快的例子: 去年有出版社舉辦試讀活動,試讀本由民間宅配公司配送,有很多人反應沒收到書本,甚至到了活動截止日前幾天才收到補寄的書本,以致整個活動被迫延期。 因為常在網路書局訂書,有次在誠品書局訂了一些書籍,選擇到萊爾富取包裹,當我收到取貨通知,信中告知過中午十二點後

消費者個人資料不受保障,影響電子商務消費信心

看夜間新聞時得知PayEasy這個台灣電視廣告行銷做最多的購物網站被駭客入侵,這是我已知的第五起中大型規模的電子商務購物網站遭駭客入侵使消費者個人資料因此外洩的訊息。 這五起包括了:東森、富邦momo、博客來、金石堂、麗登網路藥妝館。最早是東森購物網站和購物頻道從九月開始陸續傳出會員資料外洩,有會員遭詐騙集團騙取更改帳號密碼甚至是詐騙金額。 其次是今年金馬影展,有會員透過博客來網路書局的劃位及購票系統在訂票後,發現不止一名客戶的個人資料及訂購記錄被夾帶在通知信件中。之後博客來網路書局在十一月八日緊急提供補救方案,發佈道歉聲明及處理方式: 博客來-金馬影展套票個人資料事件,博客來誠摯道歉(2007年11月08日) 會員資料流出已是事實,有不少人在此次事件後接到詐騙集團假冒是博客來網路書局的員工,要求在電話中依照指示更改帳號及密碼,有些民眾在接到電話後懷疑是詐騙集團並反駁後,反而遭到詐騙集團人員的羞辱: Smile Ursula:博客來購書資料外洩12/2版本 。 聯合新聞網(聯合報記者彭芸芳):博客來購書 交大女生個資外洩險遇詐 。 擁有網路及實體通路的金石堂,最近在網路商店的購物上也出現了資料外流的問題: 自由時報(記者蔡淑媛):個資外洩!網購書300元 遭詐6萬 。 我自己也經歷過同樣的事件,在十月底時,曾經在麗登網路藥妝館購物,在十一月底接到一通電話,自稱是麗登網路藥妝館的員工,本來以為是通知實體店面搬遷的事項,但聽到接下來的訊息,表示我雖然採用信用卡購物,但是因為我勾錯了,反而會變成分期付款,每次都會從我的帳戶中扣款,要我確認帳號資料並做一些手續。我十分訝異,大致上我了解整個購物流程,也確定我沒有勾錯任何表格,也知道這是詐騙集團的電話,但讓我害怕的是,詐騙集團已經知道我的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甚至是購物金額及付款方式。我沒等對方說完就掛掉電話,並向麗登網路藥妝館的主持人求證是否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得到的答覆也確實是詐騙集團,並保證由於刷卡資料是透過網路金流公司連出,所以卡號不會留在購物網站中。同時麗登網路藥妝館即時透過手機及網站訊息提醒會員注意詐騙訊息: 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假來電真詐財-眼見【來電顯示】不一定是真的 。 這些詐騙集手法都是偽裝為該電子商務網站的服務人員,並表示因消費者在購物時的操作錯誤,由一次付清的付款方式改為分期付款並且每個月都會向發卡銀行

行銷有罪?

本來想mur一下就好,可是twitter有字數限制,加上剛才看到阿po寫的 【電影非影評】亂談國片行銷 再加上看到有些人對於寫書評寫影評甚至可以因此得到報酬的行為嗤之以鼻,或是有人覺得這麼私密的東西為什麼要放在blog裡讓大家看讓大家抄再把自己氣個半死的行為感到可笑。 連日來遇到的訊息都讓我想長篇大論。當然也可以置之不理,大家省事。 前天在壹陸壹門口遇見一個客人,我們聊起花精,聊起塔羅牌,然後聊到電影,她問我最近有哪些電影可以看?二話不說就推薦「 最遙遠的距離 」和「 深夜在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 」。稍微聊了一下,她覺得這些電影都很不錯,可是她很擔心電影不賣座,因為台灣的藝術欣賞還要再教育,所以這類型的電影在台灣生存的機率很低,票房也不熱門,也聽到她認為教育制度需要再改進的說法。 昨天在搜尋資料時,看到有個暫存頁面的資料字面,作者寫著:「...閱讀是一件很私密的事,不需要放在網路上讓大家分享...」 於是一直想,如果因為社會環境和教育已經讓我們變成不懂得欣賞的人時,那我們是不是更應該用我們以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的力量去把好的東西告訴更多人?如果有機會比別人先知道,是不是能做好一個審核的角色,把好的事物或資訊推廣出去,讓出版社活下去出版更好的書,讓導演再拍更好的電影;不好的就反應給廠商知道,讓他們減少在上市後賠錢的機會,減少員工可能被裁員或是其他惡性循環的動作-這是行銷的用意之一。 可是現代人對行銷討厭到了極點,因為不道德的行銷人員、強迫推銷的手法都製造了消費者的不悅感,於是變成消費者會為反對而反對。我必需說的是,如果要反抗一個市場規則,你要先知道遊戲規則怎麼玩。這句話是正確的說是 If you want to change the game, you have to play the game. 有理想是好的,理想能讓人堅持,但只有理想沒有實際參與,就有點理想化。比方說,我的blog裡有AdSense、有博客來策略聯盟、有時還能偶爾得到試讀小說或電影特映會的機會。當各大媒體在報導網路賺錢多容易多簡單,有哪個部落客因為使用AdSense拿到支票時,多半知道那些人為什麼能拿到支票、他們的主題是什麼、blog的tone如何經營、瀏覽者的胃口在哪裡、市場有興趣的主題是什麼,以及,這個國家的人民偏好哪個主題及消費者行為。裝了Google AdSense和博客來策略聯盟有一段時間,一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Blog的右邊又多了一個欄位,這回不是廣告欄位,而是一個關於文章使用方式的說明,而創作這四個icon的人是 Jas9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棒的理念: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 原先我在看到Jas9在表示這樣的一個理念時,會覺得和Creative Commons有些衝突,畢竟CC授權裡,我所使用的條款: 姓名標示-非商業使用-禁止改作 ,基本上是允許轉載的,但我在下方加上一條說明,請轉載者在轉載前先來信告知我一聲。有先告知,其實我很少會拒絕,但少了「告知」的動作就直接轉載我所寫的文章,就會讓我一肚子不爽。 我不反對「分享」這個理念與動作,如果反對就不需要有部落格或是其他網頁的存在,很多文章乾脆不寫是因為不想被拿去抄襲或是被人拿去換句話說。 從這個部落格被轉出去的文章,有先跟我說一下的像是 心靈小憩 的網路社群分享或是電影活動分享存檔用途, 海鵬影業 同意不更改文章內容的前提下可轉載至其相關的網站或活動裡,某些醫學美容文章也是先刊登在對方網站且得到對方網站同意後,我會選擇幾篇內容比較不帶廣告色彩的內容放在自己部落格裡做分享。 最討厭的,是那些沒經過同意就轉載的文章,有個部落格,以前叫企劃X勢力,現在在樂多叫什麼商業企業部落格解析的,在很久前大家都在談論部落格行銷的時候從很多部落格轉了很多相關的討論話題,也許有些文章是有先經過人家同意的,但也有作者發現文章是在未告知下就被轉載的相關文章,有些知名的作者抗議後他們會幫人家加上連結或是向作者賠罪之類的,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網路使用者被他們轉載文章,在我發現並抗議後,我的抗議被刪除了,他們也只在文章最後放上文章來源網址,連結呢?沒有。好像我應該要感謝他們一樣。被他們轉載的文章記得有三篇或兩篇,但目前只剩下這篇: 企業部落格到底行不行? 的內容是被他們放在部落格裡的,而部落格裡title的說明在我看起來是一種操作關鍵字搜尋的手法。 另外就是今天發現的, 戀戀三季 被某個使用PChome個人新聞台的台長拿去整篇貼在自己的新聞台裡,好笑的是他不只貼一篇,還貼了其他很多人寫的關於看過戀戀三季這部電影的心得及感想、引發的創作,但他自己的感想呢?看不出來。 有人欣賞我的電影筆記或其他文章,我會覺得很開心,因為表示有讀者認同我的想法,只是未經過同意就整篇轉載,是不是很沒禮貌?不要說我小心眼什麼的,老實說,與你非親非故的,憑什麼拿我的文章去賺你

如果看膩了Google AdSense-試試Adify

網路廣告是一塊大餅,大家都搶著要,當報章雜誌在介紹著不少部落客藉由 AdSense 收到了來自Google的支票後,在部落格裡看到AdSense的機會愈來愈高,能賺錢為什麼不賺?更何況還可以看到Google如何分析部落格裡的關鍵字,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之前AdSense不支援繁中網站的時候就有很多人透過其他方式裝上了AdSense,現在已經支援繁中,也有了繁中的討論區,相信愈來愈多人會使用AdSense,除了可以寫部落格排解身心鬱悶、抒發個人己見外,還可以賺個少少的收入。 其實除了AdSense,還有另外的選擇;除了與 博客來 、 Amazon.com 做策略夥伴外,還有另一個選擇且自訂程度更高,如果,你不排斥英文的話, ADify 會是不錯的選擇。 Adify在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三月都被Business2.0的Blog報導過,分別是: Adify: Roll Your Own Ad Network Adify to Power The Washington Post's Blog Ad Network 詳細的內容值得仔細的閱讀一下。 不同於AdSense,部落格裡所出現的廣告是由業者向Google AdSense購買關鍵字廣告,再透過部落客的刊登,若是該部落格裡出現相關的關鍵字就會出現相關的廣告。以BeautyBeta-Cosmeceutical為例,會在AdSense欄位裡看到相關的整形外科或是購物網站的廣告,像是生產脂漏性皮膚炎搭配用藥的保養品製造商dermalogica的關鍵字廣告,或是這裡,關於咖啡的文章就會出現一些咖啡店的關鍵字廣告。如果部落客要獲得收入就必須透過閱覽者的點閱甚至在該網站有消費行為才可能從Google分得幾美分的收入,以一個不是很熱門的網站,要在一年內就拿到Google的支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當然也有部落客互相幫忙,你幫我點,我就幫你點,結果Google還是抓出來,通通取消掉當月收入-這是很公平的一件事,要賺錢就賺得光明正大些。當然還是有人對Google的政策感到不滿,去年我就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信件,目的是要控告Google AdSense的,內容沒仔細看,但大概就是希望使用AdSense的人能反抗Google的政策,剝削使用者之類的。 使用Adify最大的好處就在-廣告主可以直接向部落客買廣告,很誘人吧?透過部落客在部落格裡所提

【inemkt】資訊不對稱提高了網路消費的風險

我是個中度,接近重度的網路使用者,在這幾年來發現到台灣的網路使用環境不健全,本來的網路有資訊公開的特性,應該是要使「資訊對稱」,但也有廠商刻意製造「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對醫學美容保養品市場熟悉的人一定知道薇姿、理膚寶水是萊雅集團旗下的品牌,在台灣由台灣子公司銷售,裴禮康的代理商是台灣惠民製藥代理進口。然而,這些公司對於國內幾家在網路販售他們旗下某些品牌的產品是禁止在網路上公開價格的,他們的理由是: 「我們的產品是屬於醫療品牌,我們希望消費者在使用這些保養品時能先經由專業的醫師與藥師諮詢才能購買我們的產品,所以請勿在網路上公開售價,或是讓消費者由網路上訂購,若是需要購買者請消費者傳真訂購單。」 也就是萊雅在台灣子公司進口之薇姿與理膚寶水、台灣惠民製藥代理進口的裴禮康產品,在網站上是看不到價格的。 於是消費者可能轉往容易看到售價及比價的市場,如平行輸入商或是其他來源,對於國外的母公司來說是無差異的,反正公司都有收入,但對國內的代理商或是與代理商採配合態度的經銷端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曾經向相關人員抗議過,他們的回覆是:「國外公司政策如此規定,而妳在網路上看得到價格的網路商店都不是從我們公司出貨的。」那這些網站的貨源都從哪裡來呢?他們也聲稱是來自台灣代理商的商品,還是說因為這些商店有什麼特殊的交換條件所以才可以直接公開售價?不得不懷疑是否藉由製造「資訊不對稱」這種特性來取得較大的利益? 接下來要說到一些經濟學的概念,對商學院的學生而言,這些都是基礎。當以下條件的其中之一成立時,整個市場交易、生產及消費等資源配置透過價格機能的引導「無法」達到Pareto Optimal的境界: 資訊不對稱 公共財的特性 外部性的存在 不完全競爭的出現 交易成本的考量 其他條件去看課本就好了,我今天想要說的,是台灣代理商的行為造就了資訊不對稱的狀態,讓消費者在進行購物時,所必需負擔的風險增加了,同時也增加了經銷商所需負擔的成本。 舉例來說:今天A消費者想要買裴禮康著名的硫辛酸眼霜,透過網路,A找到了B網路商店,而由專業的從業人員所開設的B網路商店所販售的硫辛酸眼霜是來自於國內代理商所進口的商品,但因為國內代理商的規定B網路商店不得公開售價,A消費者看了網站上的購買方式要透過傳真購買,可是A消費者沒有傳真機,也不想在上班時浪費中午的午休時間到便利商店傳真,更不想讓人家知道自己買了什麼東

部落格的葛萊興法則

部落格這個東西在國外已經炒很久了,之前回出版社開完會後,與執行編輯小小的聊一下,我開玩笑的說,現在的部落格是「葛萊興法則(Gresham's Law)-劣幣趨逐良幣」,她說現在的部落格好像漸漸的失去了當去部落格的意義,無法理解為什麼國內媒體現在才在炒這個東西。 我想,部落格的意義與起源也不用在這裡多說,因為前輩們講得更多,很多雜誌裡也有寫,在去年十月份的廣告雜誌(ADM)裡就談到了國外許多公司成立Blog來與消費者們互動,或是發表一些個人的意見,到今年五月PChome、商周都有專刊或是特企報導,而自己也在今年一月份 eBoss 裡寫了一篇「利用Blog做行銷」以及簡單的Blogger的教學「架設部落格,免費又簡單」。 即使有許多人使用部落格,也有許多免費的平台可以提供架設,但台灣的Blog走到現在好像漸漸失去了Blog的特性,愈來愈著重在「個人化」的特點,但在「內容」及「更新次數」上卻逐漸的被忽略掉,連我自己所有的幾個Blog也是。 先講使用族群好了,最早使用Blog的族群應該算是對資訊科技有基本概念的族群,這些人可能有一點資訊技術恐慌症,每天都要吸收新的IT資訊,再透過網路的分享將這些資訊傳播開來,這些內容可能偏向IT的應用或新知。透過網路的快速傳播,多數屬於文化工作者也加入了這塊領域,其次應該是學生。那天在與執編短短的談話中,她說對她而言,一個擁有現成平台可以使用、穩定性高的部落格就已滿足需求了,至於什麼改template更改、個人化的介面,她倒是不那麼介意。相信對一般上班族而言,除非對「個人化」有非常強烈的需求,不然很難像學生一樣有多餘的時間和體力去鑽研CSS、HTML等語法,更何況是完全不懂得怎麼寫網頁的上班族,每天要應付routine work已經筋疲力盡了,回到家應該只想好好的休息或是其他的休閒嗜好,真的要去鑽研,那還真是勞心勞力。 最近的一個趨勢,就是許多免費的Blog平台漸漸走向「某種」整合-提供Blog平台與相簿,甚至可以做到手機直接Blog,這當然是件好事,而在這些便利的服務下,需要的是一個龐大的硬體服務,如Hinet的Xuite就提供了500MB的空間,也整合了許多網路使用者會需要的功能;MSN Space也提供了整合功能;未來還有Yahoo!360,且Yahoo也收購了Flickr,這些似乎都在提供愈來愈多種的整合性服務給「會員」,甚

六個電子商務的問題(1)

以 下的六個問題是我去應徵Yahoo奇摩的一項職務時所收到考卷,在回答了這六個問題後,我得到了面試的機會。主試者對我說,如果不是因為這六個問題的回 答,我是沒有面試機會的。雖然在面試後,我並沒有得到這份工作,但卻也有所收獲,也知道自己所適合的是一個幕僚團隊的角色而不是一個領導的角色,我並不特 別難過(其實有一點點),因為他們所需要的是一個立即能上線的人,而我還不足以去承擔這麼大責任及風險。不過我真喜歡那樣工作環境和氣氛,阿喵曾去過奇 摩,他跟我說:「妳一定會喜歡那個地方的。」的確是,明亮又寬敞的工作環境,也不會有隨時被監視的感覺。 在主試者小小的聊了一下後(感謝他的耐心),也印證了阿喵之前跟我說的,奇摩裡的人都很樂意跟人分享,也都不是學術派的,每個人都有他的真材實料。 談話後,我真希望再補足自己所不足的地方,覺得自己是個空殼子。不過,我還是再仔細想想自己是適合寫東西還是再進入職場好了。 好吧!讓我們來看看這六個問題吧: 就您的了解,請簡單的說明什麼是「電子商務」(e-Commerce)?什麼是「網路廣告業務」(online advertising)?以您的觀察,電子商務與網路廣告業務未來各有哪些新的發展趨勢? 請問您所瞭解的「線上購物」(online shopping)是什麼?與「網路拍賣」(auction)有什麼相同或是不同的地方呢? 可否請您簡單地說明什麼是「網路商店」(online merchant)以及「網路市集」(online marketplace)?他們分別在電子商務的環節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此外,您認為經營一個理想的網路商店與網路市集各應該具備的哪些功能或特質? 請問您是否有網路線上購物的經驗?如果有,請儘可能地告訴我們讓您印象深刻的消費經驗,特別是消費過程的部分。 請告訴我們您最喜歡哪一個線上購物服務?並且說明您喜歡的原因。 您認為○○○(消音啦!)可以在電子商務經營扮演何種角色?又應具備哪些專長? 我將自己寫的答案放在第二篇文章裡,不過我還是覺得自己回答的不好,居然沒有把自己做過的和一些數據資料寫出來,寫的也只是陳述自己的觀念而已,阿喵也說,剛畢業的人回答的程度差不多就這樣。 好吧!事情已經過去了,至少我得到面試的機會了,很阿Q吧!我也這麼覺得。 Tags: IT , e-commerce

六個電子商務的問題(2)

就您的了解,請簡單的說明什麼是「電子商務」(e-Commerce)?什麼是「網路廣告業務」(online advertising)?以您的觀察,電子商務與網路廣告業務未來各有哪些新的發展趨勢? 電子商務(e-commerce):以目前情況而言,簡單的說,電子商務是將金流、資訊流、物流匯整,透過網路做傳輸或藉由平台將資訊顯示出來。不限於 B2B、B2C或是C2C的交易,舉凡透過網路而進行的商業活動都可以稱之。更進而可以擴展到各公司之間的資料與運作平台的整合、資訊的交換與時程進度的 控制。 網路廣告業務:在收到客戶的需求後,利用各 種網路資源做整合行銷的利用,透過各種網路行銷活動吸引消費者觀看、購買產品。除了最簡單 的製作Banner外,還包括了事件式行銷、參與式行銷、置入性行銷…等,各種行銷活動透過網路工具(如IM、網站的Banner、搜尋字串、遊戲活動… 等)呈現在瀏覽者的眼前,引起他們的注意、需求及購買慾望後再進而做購買的動作。即使未達到行銷活動的最終目的(購買),但仍可透過網路廣告來達到知名度 的拓展更進而與瀏覽者建立關係。 在未來的走向: 電子子商務在未來會慢慢的整合,整體的金流、物流與資訊流都能透過網路來做整合,能讓消費者只要透過網路就能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或資訊。 網路廣告業務:未來的網路廣告業務發展會趨於整合性的行銷,也就是套裝式的。例如做一個完整的配套,供欲使用者依需求及預算來做不同的選擇來做完整的配套措施,甚至為客戶達到客製化的目標。 請問您所瞭解的「線上購物」(online shopping)是什麼?與「網路拍賣」(auction)有什麼相同或是不同的地方呢? 線上購物(Online Shopping):賣買雙方利用網路購物平台來陳列商品,提供商品資訊、價格,讓買方透過網頁上的描述來購買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或資訊)。除了一般的 B2C、C2C之外,B2B也是可以透過線上購物方式來進行的,例如將商品及敘述陳列在網頁上,雙方可以透過網路來進行詢價與報價的活動。線上購物的平台 可以是入口網站所提供的開店平台或是自己架設的網路購物平台,也可以是透過網路商店開店軟體透過虛擬主機來做陳列商品的動作。 網路拍賣(auction):賣方將商品陳列在既有的拍賣平台進行競標的活動,價格不見得是公開的。當買賣雙方對競標後的價格都同意後,買方進行付款的動作,而賣方則進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