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煩死人的部落格行銷

嗯,我真的聽膩了「部落格行銷」。現在的網路行銷,那麼多種方法,就是沒有人要說怎麼好好運用並整合手上的資源,永遠都只是在說方法。台上的公關公司或廣告代理商在談完他們公司的精彩案例後,都不忘提到部落格行銷,台下的聽眾總會問:「要如何掌控部落客/如何避免讓人家在網路上說壞話?」

真的聽膩了,從知道「部落格行銷/Blog Marketing」到現在已經三年了,從blog的banner(或移為貼紙)串連、企業自身的Blog到與blogger合作之後始終沒有更新或較有創意的作法,只是一個抄一個。

這篇不是在指責誰誰誰透過這種合作賺了多少錢,或道貌岸然的說部落客不應該和廠商合作,幫產品背書什麼的。這種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當一個人沒有錢的時候,才不會管什麼仁義道德。「道德」只會出現在兩種人身上:聖人和有錢到不會去計較一毛一角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會付給檢查官或司法人員高薪的原因之一,當他們沒有金錢和生活上的憂慮時,才可能做出所謂公平的判決。不過,只要是「人」,就只能有相對,而沒有絕對。

離題了。

當坐在台下的我聽到台上的人講到那些化妝品的試用行銷、部落客們的行銷,再拿出他們搜尋到的成果,我已經聽膩了,頭一低就看起自己的東西,有一次,我和偉展兩個人在座談會進行到一半時就離開會場。偉展曾經跟我說,那是因為我們在這樣的世界裡很久了,所以覺得這些話題一講再講,讓人覺得很煩,但台下還有很多不知道這些方式的人。不過同樣的主題已經講了N邊了,誰還會想聽?最讓我生氣的,是台上講員的態度,尤其是談到如何和部落客合作時,他們的語氣,好似都是部落客去求他們的。

昨天的講座是這樣,那個美國某家不務正業常被商管學生拿來做報告的礦業公司的台灣分公司和這間公關公司合作了某個專案,這間公關公司大略的講述了他們的創意發想和執行上的困難點,後來他們想到了可以利用與部落客的合作來導向礦業公司的銷售網站,而執行成效似乎還不錯。台上的演講者說,有些沒被選中的部落客們向他們抗議為什麼自己沒有入選?在講員的定義裡,每日瀏覽人數有500以上(這數字不知道從哪來的,部落格觀察?Alexa?)的部落格才能算是有人氣的部落客,又說,請廠商們把部落格當做是小眾媒體來經營。他的口氣讓我覺得,原來部落格就像八卦周刊一樣。

有一次,某個行銷公司大言不慚的說在某搜尋引擎裡,所搜尋到的都是有參與他們廣告聯播的部落格。台下的聽眾問他:「難道就沒有人說東西差的嗎?如果有要怎麼辦?」於是這個講員就說某個部落客在吃了某個產品跟他反應東西「不好吃,可不可以不要寫?」我倒是忘了後來講員有沒有說這個blogger最後有沒有寫試吃文,但我卻記得,所有的講員在講到和部落客合作時,都不容易掌控部落客,所以要對部落客客氣、讓部落客們保有自主性。我聽到後來的結論是,廠商對部落客客氣,部落客也不會讓廠商難看到哪裡去。

所以,人真的是可以被收買的,有的人是錢,有的人要的是尊敬,每個人被收買的高低條件不同,只要對方爽,那你就買到他了。

真的是這樣嗎?難道真的是因為部落客被收買了才會願意幫廠商寫文嗎?這樣廠商的產品還真是一點價值都沒有,還要靠這些小眾媒體啊!這又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到底是產品/品牌好,所以部落客願意幫廠商寫廣告文章;還是廠商撒錢/產品給部落客寫文章,於是在某些廠商的心中,部落客等於貪小便宜的人?我寧可相信是前者,是因為產品好,所以部落客願意幫廠商寫文章。比方說,先前講到的礦業公司,他們的東西本來就不難用,只是,讓消費者從他們的網站上買東西,剝削了原本中間經銷商或零售商生存的空間。

其實,低調一點是好的。日本和歐美國家有些品牌是不做任何行銷活動的,也不肯做廣告,寧可把行銷預算拿來做好的產品。行銷是兩面刃,也許能幫一個產品帶來銷售量、帶來潛在客戶的購買,但它也會帶來你不想要的消費者,就看你有沒有能力去承受這些黑暗的言語。

還有一次,另一個講員說,台灣的明星代言人也呈現兩極化的情況,具有高知名度的代言人,雖然讓行銷成本提高很多,但也帶來了較高的銷售量,反觀那些二線演員或比較不需要花那麼多代言費的代言人,所代言產品的銷售量也是普通甚至很差。可以預期的是,也許我會在某個地方聽到台上的人說:「知名部落客雖然要付比較多錢請他們,但銷售量比較好,那些沒什麼知名度的部落客,不用付他們錢,但銷售量也沒好到哪去。」


週末夜寫這種東西,真無趣。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我是第一次聽過 500 這數字, 這樣至少他們已經把對像縮到 3000~5000 個部落格了...

    但怎會想不開跑去聽這種東西阿?

    回覆刪除
  2. 工作上的需要所以去聽這種東西
    而且我也期待能從業界聽到一點新的,不同的東西,但一次也比一次失望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Power and Information in Digital Governance: The Influence of Tech Giants and the Challenges of Media Literacy

I do not have enough time to organize a team or invite panelists to a roundtable discussion in APrIGF 2024. I have listed some interesting issues for anyone who wants to send proposals to APrIGF 2024 or anyone who wants to discuss these issues in any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IGF). As an observer of the internet or digital technology policy and development, I raise my concerns about how the government regulates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of tech giant companies and how people enhance media literacy. 1. The Tech Giants may control our lives and be stronger than the government.  Last year, Microsoft announced plans to invest 2.5 billion pound 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astructure in the UK. Of course, The UK government welcomes the investment. Any government welcomes foreign enterprises' investment in emerging technology, especially in cyber(AI or internet)security, talent education, semiconductors, or other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s. At the same time, the UK Competition Marke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movie]記憶中失落的迷人氣味 Perfume

書本: 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作者:Patrick Suskind 徐四金 譯者:洪翠娥 出版社:皇冠 電影: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導演:Tom Tykwer 演員:Ben Whishaw, Dustin Hoffman, Alan Rickman, Rachel Hurd-Wood 原聲帶: 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 - O.S.T. 在博客來網路書局買香水電影原聲帶 配樂:Berliner Philharmoniker 柏林愛樂交響樂團演奏 相信有不少人都看過德國作家徐四金所寫的著名小說《香水》,對這部電影的上映也是又期待又害怕。今天和排休的偉展兩個人到中和國賓影城看了這部電影後,都覺得這電影票錢花得值得,而且也意猶味盡的準備買下DVD和原聲帶。 雖然說這部電影在上映時,作者並未出席首映會,但對於讀者來說,雖然電影的部份有做部份的修改,刪掉書中的部份情節,忽略了小說開頭最重要的部份,但仍是相當好看的,在配樂上、男主角的確有詮釋出 葛奴乙 對於香氣保存的渴望與對氣味的貪婪,由其是他臉上的肌肉會因為對氣味貪婪而顫動著,難怪導演選角選了很久。 在目前所能看到的商業活動文宣裡都提到葛奴乙生來是沒有氣味的,這點其實有些問題。他並非天生就沒有氣味的,在書裡,他出生在一個非常炎熱與臭味衝天的環境裡,小說裡是這麼寫的: 「這種臭她感覺起來不像別的臭,而只更像一種令人受不了的醉人的東西,像百合田,或像放太多黃水仙的密封房間」 因為這醉人的香氣,她暈了過去並滾到路面上,雖然醒來繼續做生意,但沒多久就上斷頭台了(電影裡是受絞刑)。所以葛奴乙並非是生來無氣味的,在我的解讀裡,他一生中的氣味就在出生的那一剎那散發了出來,也許是回饋給那位沒愛過他且嗅覺已遲鈍的年輕母親。然而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會有這樣的味道其實也不尋常,嬰兒的味道其實是一種甜甜的蜂蜜牛奶香,暖呼呼的,當然還帶著點尿布的味道,書裡也有描寫,但如果沒有確實的聞到嬰兒身上的香氣,其實很難想像出來。 這也是這部小說和電影成功的地方。在小說的剛開頭章節裡,幾乎都是對於氣味的描寫,讀者要一邊閱讀著文字,大腦裡還要一邊將文字處理成氣味的記憶,但平凡如我,也無法聞過所有的香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