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對台灣即將更換的數位身分識別證的幾個疑問


在 2017 年時,台灣政府相關部會就不斷用各種藉口,要將現行的卡式身分證更換為結合更多功能的數位身分識別證,例如:多卡合一可以讓民眾的皮夾薄一點、許多國家都換成數位身份證,所以也要換。台灣的人權團體不斷的提出疑慮,提醒民眾若是實施數位身分識別可能會面臨的風險,試圖喚醒民眾的警覺心。

吵吵鬧鬧至今,只要是反對數位身分證的人,就不會收到內政部或是其他相關活動的訊息,就如同當初資安法一樣,反對的人就讓他們不知道訊息一樣,甚至是在社群媒體上對提問也是封閉、選擇性的回答。

今天看了三篇文章:
  1.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權會):晶片身分證:為誰造橋鋪路? (2019/08/22)
  2. 中央社:數位身分證明年10月換發 未來結合手機免攜卡 (2019/08/22)
  3. 中央社:徐國勇:不換新身分證無罰則 恐無法投票 (2019/05/16)
看起來數位身份證是勢在必行了,但報導中的內容則讓我覺得這些都無法構成說服民眾 (我) 更換數位身分證的理由。

在 2017 年時,我已經過對數位身份識別證的疑問,而近期的報導,依然沒有解決我對這張卡的不信任。

多卡合一可以讓民眾的皮夾薄一點?

目前規劃的數位身分證是打算將現行身分證和自然人憑證結合在一起。自然人憑證可能一年使用約一至兩次,而且可能是在家使用居多,使用身分證的場合稍多一點,銀行開戶或是一些文件就會需要使用身分證來證明自己的身分。

所以不常用的卡不會帶在身上,它不像折扣卡需要時時帶在身邊,吃飯結帳時出示自然人憑證也不會省去服務費,它的確可以合併到身分證,或是乾脆取消掉。把現行的一些服務,例如:查閱自己的信用記錄、申請戶籍謄本...等,整合至身分證即可。

同時,在今年換新我的自然人憑證時,我發現裡面有個「憑證是否公開」的項目是「預設公開」的。我問了一下經辦人員,原來這是預設在政府內部公開,各部會在需要時是可以檢視資料的。於是在現場馬上要求把這個選項關閉。各位也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網站操作,關閉這個項目,網站上有提供操作指示:憑證是否公開

數位身分識別證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

在我個人接觸過的政府數位轉型報告裡,都沒有提到政府數位轉型 (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的必要步驟裡,把人民的身分資料數位化是必要的條件。多是都是在談領導人的支持、對於服務流程的改善、如何讓人民享受便利的政府服務、內部行政流程電子化、內部治理如何透過電子化、外部對民眾的線上服務、與實體的整合,這些內部治理議題,多數是在談政府部會首長有沒有相關的治理意識與決心、如何讓民眾透過各種管道參與政策決策、治理框架、採購流程。

OECD提供了12個原則、McKinsey也提供了他們的建議:
  1. OECD Digital Government Toolkit - 12 Principles
  2. McKinsey: Transforming government through digitization
千萬別拿民眾的個人資料開玩笑。

台灣政府的紙本申請文件,就算是要更新一個表格,也要同步修改線上介面和資料庫都做不到了,還談政府數位轉型?

綁在手機上,又要有支付功能?

在這一百多天香港的反送中遊行裡,出現了遊行參與者不使用八達通卡搭乘香港地鐵,而使用零錢購買乘車票證,原因在於他們不想被政府追蹤行踪。

台灣現行悠遊卡的概念其實來自於香港的八達通卡,可以運用在儲值、支付,這幾年八達通卡配合消費者愈來愈依賴手機的行為,也讓這張卡片虛擬化,做成應用程式 (APP) 可以安裝在手機上,同時也可以結合 O!ePay,可以自動儲值、儲存電子票證、收據,所以只要帶個手機出門,不用再帶八達通卡。甚至他們也鼓勵民眾在手機上安裝八達通的 APP。

這也顯示了這張八達通卡 (APP) 結合了金融功能、可以取得使用者的財務資訊,因為它是交通卡的功能,所以也可以取得這支手機、這個卡號擁有者的地理位置。

我放上中華航空 APP 在我手機裡可以取得的權限,它包括了這支手機的位置、儲存的資料夾內容、可以透過程式操作相機、還可以取得手機裡聯絡人的資訊,當然,我全部關掉了,憑什麼這個 APP 可以取得這麼多資訊呢?

在中央社 8 月 22 日的報導中提到:「內政部表示,數位身分識別證是自然人憑證的升級版,使用時不會在憑證中心留下任何紀錄,也不用連回內政部取用個資,沒有一個機關可以掌握New eID 的使用軌跡,所以沒有國家監控的問題。」

原本我覺得台權會文章內文的內容無法支持在開頭提到的國家監控論點,但如果要綁在手機上,那麼國家監控的確是可以進行的。同時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看到這個提案:「未來新式身分證除IC安全密碼功能,應結合全國戶政系統及金融系統,可避免人頭帳戶及減少開戶照相程序,也就是只要政府有心,當然不需要連回內政部取用個資,它只要追蹤那支綁定手機定位的卡號就可以了,還可以了解使用者的財務狀況,真是輕而易舉。

所以請各位想一想,也許轉換為晶片卡的數位身分識別證還沒有虛擬化的應用程式來得可怕。

在印度的 Aadhaar 和美國的 Equifax 相當的有名,Aadhaar 資料庫儲存了印度人民的生物辨識資訊、連結銀行財務資訊、綁定手機號碼;美國 Equifax 則是儲存了大量的美國、加拿大、英國人民的個人資料、財務與金流資訊。Aadhaar 資料庫三不五時就傳出資料外洩,人民因為資料外洩而面臨詐欺、身份被偽造向銀行貸款或是購車的新聞;Equifax 確實遇到了資料外洩,但也無法妥善處理民眾將面臨身份被竊取、財務隱私資訊被公開的風險。

如果真的像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的提案,未來的數位身分識別證要結合全國戶政系統和金融系統,請問要如何協助民眾減低資料外洩、身分被偽造、隱私被公開的風險和相關的補救措施?

不換身分證就沒不能投票?

身為平民百姓,我十分希望我可以有選擇權,避免使用這樣的服務,我是否可以做個註記,不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從今年 5 月 16 日的報導裡可以得知:「若是民眾選擇不換領數位身分證,是否會有罰則。徐國勇表示,不換不會有罰則,只是民眾若選擇不換,恐怕會影響到相關權益,如可能無法投票。」

因為會影響到我的投票權益,於是我在想,換發數位身份證的目的是什麼?方便辨識我有沒有去投票嗎?有沒有法規註明一定要換成最新的身分證才能投票?

於是我查了一下偉大的中華民國憲法,在第十七條則寫了: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於是再查詢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只提到,投票時要出示國民身分證,核對身分證統一編號,才可以參與投票、領取選票。這也表示,只要我能證明我就是我自己且當地的選舉名冊有我本人的名字與資訊,我不更換為數位身分識別證,政府也不能取消我的選舉權,所以,請不要誤導民眾以為不換身分證就喪失選舉權。

APrIGF 2019 討論的數位身分識別

在 APrIGF 2019 中,幾乎所有參與者都反對政府使用數位身分識別或是建立如 Aadhaar 的資料庫。畢竟駭客總是比政府還要早知道資料庫的漏洞在哪,如此龐大的資料庫,都是主要的攻擊目標。

在現場就有參與者也提醒大家,對於國際間的難民、無法以紙本文件證明自己的人來說,把自己的身份資訊數位化,是能協助這些人重新進入社會、參與經濟活動的管道,因為在目前的社會運作架構下,只有這樣的方式才能證明他是他自己。

也許我們該做的,是好好省思為什麼我們需要藉由一張卡片、一支程式、任何第三方或第 N 方機構來證明自己的身分?為什麼我們要犠牲自己的隱私來取得便利的生活或蠅頭小利?人與人之間互信的基礎為什麼這麼薄弱?為什麼政府要做這些事情,目的是什麼?

最後麻煩一下,請不要再說把民眾個人資料電子化或數位化就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真的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留言

  1. 最後一句話很有感. 不該只是資料電子化和數位化就是政府數位轉型. 得搭配還權於民,並且連政府需要資料也一樣需要民眾授權才是

    回覆刪除
    回覆
    1. 也許很多人對「政府數位轉型」的作法有不同的意見,但從相關的文獻資料、他國「政府數位轉型」的經驗,從未說「數位身分識別證」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

      「政府數位轉型」是政府內部的治理、如何藉由改變服務流程提高人民使用政府服務的效率。談的是藉由數位化服務改善行政流程、服務整合,而不是為了提升他們自己的行政效率,就把服務成本外部化,也不會談到「還權於民」。沒有一個政府會真的「還權於民」,只會在固定的框架下,讓民眾有部分的決策權。就像有些餐廳,他們說提供客制化的餐點,但其實只是告訴客人主餐是五選一、沙拉三選一、附餐二選一,甜點三選一,飲料四選一,就是這樣而已。

      刪除
    2. 真正的「還權於民」,就像是 Bitcoin 最初所談到的,不經過第三方或第 n 方。這樣的境界需要人民擁有高度的自理、自治、自制的能力,要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然永遠都會需要第 n 方幫人民扛責任。

      這也是政府有機會存在和介入的原因。

      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Power and Information in Digital Governance: The Influence of Tech Giants and the Challenges of Media Literacy

I do not have enough time to organize a team or invite panelists to a roundtable discussion in APrIGF 2024. I have listed some interesting issues for anyone who wants to send proposals to APrIGF 2024 or anyone who wants to discuss these issues in any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IGF). As an observer of the internet or digital technology policy and development, I raise my concerns about how the government regulates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of tech giant companies and how people enhance media literacy. 1. The Tech Giants may control our lives and be stronger than the government.  Last year, Microsoft announced plans to invest 2.5 billion pound 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astructure in the UK. Of course, The UK government welcomes the investment. Any government welcomes foreign enterprises' investment in emerging technology, especially in cyber(AI or internet)security, talent education, semiconductors, or other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s. At the same time, the UK Competition Marke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關於大家在討論的數位經濟

2017年三月的第三個星期,台灣的立法院裡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國民黨的許毓仁委員召開了第二次的「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另一件事則是民進黨的余宛如委員等11人,成立了「 立法院數位國家促進會 」。配合了年初行政院科技會報所發布的「 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簡稱DIGI+) 」,可以感受到新政府積極想要有所作為的各種行為。 台灣各方對於「數位經濟」的定義,一直都是模糊、充滿不明確、僅提供大方向的描述,但若要立法,法律是需要明確定義的規則,模糊的方向可能會導致行政資源的浪費,在日後也可能對於整體社會發展有不利的未來。 從定義來看,先查尋維基百科: Digital economy refers to an economy that is based on digital computing technologies. The digital economy is also sometimes called the Internet Economy, the New Economy, or Web Economy.  「數位經濟」是指基於數位運算科技的經濟體系。有時也被稱為網路經濟、新經濟或網絡經濟。 在維基百科的頁面下方則提到「數位經濟」這個詞彙最早出現於 Don Tapscott 在1995年出版的《 The Digital Economy: 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ed Intelligence 》一書當中,作者認為數位經濟的基本需要以下的要素:   The digital economy requires a new kind of businessperson: one who has the curiosity and confidence to let go of old mental models and old paradigms; one who tempers the needs for business growth and profit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employees, customers, and society for privacy, fairness, and a share in the wealth he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