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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不是只有聊天和簽署MOU

這是第三次參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簡稱 TWNIC )所辦理的 IP 政策資源管理會議 ( IP Open Policy Meeting, 簡稱OPM,以下如果有再提到都會寫為 TWOPM )。第一次參加時覺得有點像研討會,第二次匆匆忙忙的在活動進行到一半就要趕往柏林參與 Freedom Online Coalition 年會,這是第三次參與會議,留下一點心得記錄。 因為自己接觸的領域也多在應用與末端消費者的使用研究或是政策治理,較少接觸到網路基礎建設端的「政策(Policy)」或是「治理(Governance)」。消費者應用端都常較容易理解,也容易獲得共鳴,以行銷與管理的角度來說,談應用端的投入成本不高,回收速度快,自然大家也都會一窩蜂往末端應用來談:網路行銷、應用⋯⋯簡而言之就是以最少成本行發大財之目的。

參與 LTUX.Taipei 活動

一些朋友大概知道我並不喜歡站在講台上,主要的原因是比我努力的人更多,而他們才是更需要大家掌聲的人。所以,有站上講台的機會,應該把機會讓給別人,而我偏好在幕後工作,一邊工作一邊學習。 去年在 COSCUP 2018 ,我準備了 以新聞角度切入的網路治理議題 ,希望能讓初次接觸「網路治理」的參與者能自新聞了解什麼是網路治理。當我從講桌往下看時,參與者卻多是已沉浸其中許久的朋友們,我還是以非常基礎的角度,粗略的去談自己在網路治理會議中所學習到的經驗,當作是基礎交流,然後就回家準備去 Vanuatu 參與 APrIGF 2018。 在兩年接觸網路治理的議題研究後,今年非常希望能接觸不同圈子的人,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參與網路治理或至少有個人資料保護的危機意識。所謂不同圈子的人,可能是聽都沒聽過什麼是網路治理,也可能不覺得網路治理與自己有關的人,這些人,才是我想交流的對象,因為到了任何物件都連網、服務即將全網路化、所有資料都變成 0 與 1 儲存的年代,都需要關注「網路治理」,它不再是只有高深的網路基礎架構的爭論,而涉及更多生活中的時事議題。

關於 .amazon 和 .cat 域名爭議

Photo by Daniel Eledut on Unsplash 昨天在寫 關於「.io 」域名的故事 這篇文章,在舉例各種域名爭議時,有想過要把 .amazon 和 .cat 的爭議也寫在裡面,不過這兩個都是很長的故事,也已有前輩撰寫或翻譯過相關的文章,其中更涉及了國家與文化認同,最後決定先暫時不寫,但今天已看到一些媒體報導表示,ICANN 已通過其申請,Amazon 極有可能取得 .amazon 頂極域名。 關於 .amazon Amazon 公司在 2012 年時向 ICANN 提交了申請 .amazon 域名,這件事卻引起了拉丁美洲亞馬遜河流域周邊國家(秘魯、巴西)的不滿,認為 .amazon 若由 Amazon 公司使用,可能有損亞馬遜河流域周邊的古老文化,於是透過程序向 ICANN 提出反對意見,詳細的過程與這件事對 ICANN的 意義可以參考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 黃執行長所翻譯的文章:《 .Amazon 案例對 ICANN的意涵 》。

關於「.io 」域名的故事

Photo by Joey Csunyo on Unsplash 常會看到不同的頂級域名(Top-level domain,簡稱 TLD),從古老的通用頂級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簡稱 gTLD)名: .com:商業相關 .edu:教育相關 .gov:政府相關(但美國則沒有.gov.us 或 .com.us 哦!) .net:網路相關 .mil:軍事相關 .org:不屬上述的組織使用 到現在還有 .cc、.io這些常見的TLD「.io 」域名會讓人聯想 Input/Output,電腦輸入/輸出會記為「 I/O」,自1997年9月16日開放註冊,所以多是資訊相關從業人員會申請的 TLD 之一。

現階段的轉型是談減少中間人的介入

網際網路的發明至今約 39 至 40年,而 World Wide Web 發明至今年三月滿 30 年。這幾十年之間,技術進步的相當快速,但人類社會的改變是相當緩慢的。 有各式各樣的新式名詞、想像各種應用情境,情境的想像是快速的,無遠弗屆的,但實現這些應用情境於現實生活中,就會出現各種障礙:人權、法規、管轄權、既得利益者不願離開原本既有的優勢與權勢所引發的各種障礙…等,都會讓人覺得這些實際應用與當初想像願景的距離更遠。 有時我也不免好奇,在技術快速進步的當下,為什麼整體應用的實踐還是如此緩慢,還有許多所謂實體世界的法規、貿易上的關稅或非關稅障礙阻礙網路零售業的流通,或是嚴厲的法規造成部份網路應用的執行遇到障礙。

讀《惡血》(Bad Blood)

想必不少人對《惡血》(Bad Blood)的主要中心人物 Elizabeth Holmes 和 Therano 公司的事件主軸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在媒體、影視圈的渲染下,或多或少都有過一些注意力。 忘了自己是在什麼時候看到 Elizabeth Holmes 在 TEDMED 的演講,但對於她的風采、眼神裡的光彩,還有為了克服自己與不少人對針頭的恐懼而投入研發,而我也相信她會完成她的理想。 如同新聞報導的內容,她演說中所談論的技術與設備,在現階段是很難達到的,可能是個不錯的理想,但實現這樣的理想需要各種專業領域的技術和設備,也許還得加上「時間」才有可能完成。 當媒體已經把她拱上幾乎下不了台的局面時,如我們所知的,說了一個謊就得撒下漫天大謊才能掩飾前一個謊言,當謊言被戳破時,是各種負面評語就會直接衝著她,而且是不留情面的。 其他的請大家看書、找其他人對這件事的評論或是進電影院享受娛樂效果吧!

參與 1 月 11 日的「資通安全管理法」公聽會感想

如果有人讀過由去年諾貝爾經濟學奬得主 Richard H. Thaler 的《 不當行為 》,也許就會開始學習如何當一個理性的經濟學者,而不被衝動或個人習慣沖昏頭進行不當的消費。書中所提到的一些概念其實更可以運用在各個場域裡,包括已參與幾次的座談會到今日公聽會的「資通安全管理法」。 法學專家們的疑問 大概整理了幾點: 如何避免技術性的規避或離開市場? 行政救濟的相關事項。 擬這套法案時參考美國、日本、新加坡等這些國家的依據是什麼?是經濟或科技發展情況還是剛好搜尋到這個國家有這套法律,所以拿來用? 這部「資通安全管理法」的主管機關是台灣的行政院,行政院主要是整合政策的功能,本身無執法的能力,僅能要求被管制者義務執行,也就是主管機關的管制責任是空虛的。 參考的國家都有編制專責的單位與規劃預算,如果在台灣這套法令通過了,開始實行了,有編制的人力嗎?執行的能力嗎?可能沒有。 「資通安全管理法」有主管機關,但「個人資料保護法」沒有主管機關。這兩部法一樣重要,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

IGF 2017 highlights need for greater dialogue

Recently I participated remotely in my first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  IGF 2017  — which was held at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in Geneva, Switzerland from 18 to 21 December. From the comfort of our offices and homes, I (along with 1,660 other remote participants) was able to listen to and participate in a range of multistakeholder discussions surrounding emerging technologies and Internet governance-related issues on the theme of Shape Your Digital Future! Gaps between technical communities and policy makers Dialogue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multistakeholder model — multiple parties come together to contextualize a problem and resolve it through information exchange. That said, it is difficult for different groups to let go of preconce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