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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QR的應用雜感

台灣公部門中最早運用QR [1] 的也許該是農委會將農產品的產銷履歷包在那四四方方又麻密的圖檔中。在當時的年代裡,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並不算普遍,所以在農委會的TAFT網站中還特別列一篇使用教學 [2] ,其中提到關於手機相機鏡頭的畫素至少要30萬以上,同時提到: 因為畫素的高低、近拍功能的有無,或是條碼的大小,往往會影響到讀取成功的機率。 也就是關於QR的解讀上至少會有上述的三個因素影響讀取成敗。 近年來許因為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在路上QR的機率也提高了不少,它似乎有種魔力,可以引起好奇心,同時也不再只有生產履歷,誰知道那一方天地裡提供了什麼樣的資訊?但在台灣,它總是很委屈的只占整體畫面中的一小角,不似國外有些行銷活動會將整個QR放在一棟大樓上並把QR視為互動式行銷的方式之一(可以到Youtube找相關影片)。 在製作上,可以使用QR Code條碼產生器或是其他各種免費的QR製作服務,加上QR Code的密密麻麻讓人看了眼花撩亂,於是有些服務更進一步的提供了客製化的功能,例如顏色的調整或是讓使用者把自己公司的Logo上傳貼至QR Code中。 產生QR Code很容易,但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 一個QR裡該包含了什麼?用途?時機? QR內容的維護。 成效追蹤。

颱風時短訊測試-各取所需

台灣政府很熱心,總是提供許多同樣網路功能的網站提供不同族群使用。右邊的圖片是這次蘇拉颱風襲台時,經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所建置的土石流防災資訊網 [1] 簡訊服務頁面,進行登記後陸續收到的簡訊,大概有二十通左右,每一通的簡訊內容幾乎一致:農委會、發布哪個縣市、土石流紅色或黃色警戒幾條、分布於幾個鄉幾個村,最後一定要請收件者回到網站查詢。到08月03日的早上,我還是有收到簡訊提醒。 除了農委會提供的這個網站外,經濟部水利署還有一個「主動式民眾淹水預警系統」 [2] 。同樣也是提供民眾藉由手機簡訊的告知,讓民眾即時知道哪個區域可能有淹水的警訊。在登記時可以選擇(最多)三個地區的追蹤。這個系統寄送過來的簡訊就清楚多了,因為在登記時就鎖定了更詳細的地區,所以也只會針對這些地區發布簡訊,我收到約二至三通提醒簡訊(最多不超過五封)。由於我兩天收到的簡訊太多,所以在不注意的情況下給刪除了。

讀《有些事,這些年我才懂》

要我老實說自己這幾個月來讀了多少書?印象裡好像同時翻了很多本書,但一本都沒讀完。 昨天在家裡把這本書讀了一遍,我一邊讀一邊笑,一邊哭,一邊點頭,一邊用FB,有時忍住衝動在心裡說:「是啊!小野伯伯,就如您書中寫的一樣。」 ……如果發現大水淹上來有人落水了,不是討論怎麼救人和為什麼會落水,而是直接跳下去救人,千萬別怕弄濕了衣服。反正,做就對了,……~小野,《有些事,這些年我才懂》p.83 ……第一,這個世界沒有你,所有事情還是會完成。第二,機會雖然要好好把握,但匆忙上陣,機會也許變成陷阱。~小野,《有些事,這些年我才懂》p.81

政府與民間對open data的認知落差

昨天下午,因為 Schee 的關係而有機會參加了一場關於「政府資料加值公開」的Ideas Jam。這大概是繼年初那場會議之後,第二場所參與的,關於政府資料公開相關的場合。在這場會議裡,再次感受到政府與民間在對同一件事情認知上的巨大落差。 速記如下,為避免我又拖太久才把它們整理出來,而且,每一個小點都可以有很多內容可以寫:

讓官僚變得性感

看完TED的這支影片後,突然想要回Blog嘰嘰喳喳一下。 珍妮佛‧波卡:打造更好的政府 工作的地方,主要業務是在為政府做一些研究案,不過先說明,我的工作並不如研究人員一樣看數據或幫政府擬定政策擔任政府智庫。 在我還是接案工作者時,剛好接了一些委託出來的網站製作案,通常就是公部門機關有一個研究案,裡面除了政策、研究及績效評估外,或多或少會有一個網站建置的部份,這多半是為了展示成果所成立的,當然各機關計畫成立網站的目的不盡相同。 為了讓網站更能與國際水準接軌,研考會決定讓政府機關的網站都有一些統一的標準,例如:無障礙網頁標章以減輕網站閱讀障礙、在政府網站頁面中寫入metadata,讓民眾依據不同的需求,可透過我的e政府網站( http://www.gov.tw )更快的找到自己所要的資料。

簡短的感想:關於我國公開資料加值推動策略會議

其實這些東西早該整理出來了,結果在這個所有事情都忙成一團的四月,心裡有個催促的聲音。因為時間久遠,我只能簡單的,把我記得的寫下來。 這場會議是今年一月十八日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所主辦的「我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可以在 這裡 下載會資料。 筆記如下:

政府資訊公開,公開了什麼?

在閱讀以下文章之前,很希望各位先看這篇文章: 什麼是「政府資訊開放」(Open Government Data) ,裡面有支短片,可以點選中文字幕,不需要擔心語言的問題。先了解什麼是 「政府資訊開放」(Open Government Data) ,然後再對照以下,台灣政府官員所認知的政府資訊開放,大概會了解我想說什麼。 有參加過今年1月18日所舉辦的 我國公開資料加值推動策略會議 的人,如果有全程參加的話,應該對下午的政府官員不斷提到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印象深刻。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有興趣的人可以多研究它,在這裡只提到我們的政府公開了什麼?要如何去找它? 依據這個法律裡的規定,需要公布以下事項: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 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 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及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