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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機會成本的概念去選擇自己的人生方式

在推特上看到 這篇 ,很感慨。我不知要從哪裡說起。我不評論一個維權份子為什麼如此會對待一個女人,基本上,台灣也有不少同樣的案例,而且這幾年來還不時聽聞。感情的事,不是外人可以指指點點的,但對人施暴,就說不過去。 我記得2016年,我在台北第一次參與 APrIGF 。會議結束後,很興奮的和同事分享 APrIGF 裡對於平權的概念、為女性提升權力的理想。長官直接的問大家一個問題:「為什麼這些會議會主張讓女性投入經濟活動裡?」到現在還是沒有答案。 最近新聞上和偶像藝人離婚的李小姐用十分口語、平易近人的方式讓大家了解一個受高等教育、具有工作能力的知識份子,全心投入生育和家務的「 機會成本 」是多麼的高昂,但從沒有人去注意過這件事。像是洗衣機、洗碗機、掃地機器人⋯等工具,其實是在讓人可以跳脫「誰」必須從事家務的窠臼裡,而是讓家中的每個人都可以把更多的時間投入在照顧自己或是專注於工作上的產出。在我想反駁男人取笑女人希望找家事服務業者來整理家裡是得了公主病時,男人回了我一句:「在妳家,誰做家事?」我很想說,這種男人都是涎著臉嘲笑別人有公主病的媽寶男。 必須感謝李小姐連日的文章喚醒了很多婦女們爭取自我權益的意識,我希望女性們請繼續努力,有女兒的家長們,請想想,你希望自己的女兒在日後是過著這種生活嗎?你希望自己才華洋溢的女兒能有自己的人生舞台,而不是當別人家的生育工具吧? 忘了是在2009還是2010年,我本想轉去讀諮商,所以先去補習班透過函授方式上課,雖然是函授,但最重點的諮商輔導是要回補習班看錄影的。有次看錄影,裡面的老師提到,她在家裡會有一個固定的時間點,有家事公司的人來幫她整理家務,而她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專心寫作、編教材。她如果把這份精力用在家務,她也許得花更多的時間完成家務,但就不會有那麼好的教材、那麼生動的教學,這個機會成本有多高?那是10多年前的事,台上的老師,她可以算是這個領域的權威了,她解釋完卻還要道歉。因為她的分享,我覺得女性應該是要能有權力選擇貢獻社會的方式,而不是花時間在家務和生育裡。 我們不要用平權的概念,用「 個體經濟學 」來看,台灣人最喜歡談 CP 值,最喜歡用成本/效益來評估事情。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可以有經濟活動產出能力的成年人,叫他們去做不拿手的事情,要付出多大的機會成本?例如我不睡覺寫這些廢話,我已經很糟糕的健康只會更惡化,英文的報告也沒有寫完。我更

2021 年,我所看到的網路治理:多邊主義和政府管制

在這個年度結束前,想分享今年的觀察或心得。這篇沒有寫到關於央行數位貨幣的觀察,也沒有寫區塊鏈技術的觀察,有機會再寫另外一篇吧! 從2017年開始參與,到今年實際參與並邀請社群的人一同分享,今年的心得之一是,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如果不懂得「負責」:為自己、為家庭親友、為公司名聲、為整個國家負責,喜歡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最終就不能怪「政府」要把手伸進來干預網際網路的運作,也不能怪其他懂法律的人同樣用灰色地帶來修理你,而且因為你先前所占得的利益,其實你也沒有立場去回擊或要別人幫你討公道。 法律沒有保障每個人。法律、網際網路,都是兩面刃,懂得用它的人會讓它成為對自己有利的工具,不懂得用它的人就會被它傷害。 在我參與這段時間裡,自2019年起,聯合國、許多國家政府當局都開始以由上自下的高壓在處理網路上的事。儘管技術專家完全不屑聯合國或反抗政府,或是令我感動的「 ​​A Declaration of the Independence of Cyberspace 」,都無法抵抗政府法規強壓的現實。 聯合國、美國、歐盟制裁對網際網路的影響 年初的因緣際會下,接觸到歐盟網路制裁伊朗的事,那時我只是聽聽,直到在 APRICOT 會議上聽到 RIPE NCC 報告因為歐盟制裁伊朗,所以位於荷蘭的 RIPE NCC 必須向歐盟解釋網際網路服務不應該被制裁,儘管 RIPE NCC 很早就發了許多聲明,在今年 11 月又發布了 「 How Sanctions Affect the RIPE NCC 」。國際制裁的壓力也直接引發了許多銀行的警鈴,畢竟沒有一家銀行想被沾上洗錢的污名,所以只要跨國公司服務的客戶所在地、客戶居住地甚至是客戶國籍、客戶姓名在制裁名單中,那你可能就會被銀行拒絕往來,你的金流服務就會受到影響,制裁可能是經濟、旅遊、貿易、武器禁運。台灣在2001年到2004年間,因為智財權的問題遭到美國301條款制裁,直到2009年才除名。台灣甚至有人把一些零件分拆運輸到北韓去,這件事我在多年前曾聽聞過,這個星期又聽到一次,我真的冷汗直流。 國際制裁名單參考,神經敏感一點的可以想一下中國制裁的名單: 歐盟: EU Sanctions Map (也可以看到被聯合國制裁的國家) 美國: OFAC Sanctions list 網際網路真的不受到地域政治影響嗎?從這點來看,已經在告訴我們,不要再天

資訊一致性和資料可互相操作性的重要性

今年在讀一些文件,整理關於資訊一致性、資料的可互相操作性、連結至網路的重要性,很多都是以人權角度出 發,在和平的時代,這沒有問題,但在這個不穩定、多數人不懂得控制網路的情況下,政府選擇以「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為優先,而因此做出斷網、網路長城、離開整個網路等行為,造成網路碎片化。 如果網路科技業的專家學者們不能夠用政府或掌權者能懂的「語言」,讓他們知道資訊一致性、資料的可互通性對國家經濟的重要性,只會說:「資訊的一致性很重要、可互相操作性很重要」,只會說很重要,但說不出來「為什麼很重要」,那只會讓政府更選擇去掌控網路,因為在他們理想的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下,是沒有人權的,所以在今年度看到許多國家用網路上不實資訊太多、社群平台不願意配合政府法規而進行處罰,俄羅斯並宣稱可以斷離整個網路,而我自己認為,最簡單的說法是, 資料的可互相操作性與可攜性 有助於全球和國家的新興產業發展、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想要的網路服務,而不會因為資料都在某個服務上而被綁架,也能降低新創企業進入某個產業的門檻。台灣講開放(政府)資料講那麼多年,但反而什麼資料都拿不到,資料集的品質只有愈來愈退步、愈來愈差,甚至高興怎麼變就怎麼變內容,不知道這些部會的開放資料小組委員會成員是不是只帶印章和簽名出來開會而已。 資訊的一致性 ,重點就是要減少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儘量減少交易的任何一方受到損失或降低其中一方的損失。用消費市場來比喻,網際網路讓價格公開透明化,你可以看到在M平台的產品組合價已經把先前跟團購買同樣組合的消費者當笨蛋來得罪消費者,也可以看到因為不同削價競爭對某些喜歡撿便宜的人有利。這就是因為網際網路對消費市場帶來的影響,公開不同平台的價格,也讓消費者可以比價,或衍生出新型的比價服務平台,刺激新服務的出現,有新的需求就有新的服務。 簡單來說就是這樣而已。我終於可以把那個討厭的圖往下搬了。 Image by Sergey Gricanov from Pixabay

【短記】關於域名爭議的處理和區塊鏈技術應用

主要是這幾天看到 TWNIC 的部落格有一篇關於 ICANN 對於通用頂級域名保護的簡介,然後我想到了在區塊鏈技術應用的世界裡,有不少人都會去註冊 Handshake 的 HNS 或是 ENS 位址,也有不少人認為,自此以後可以避開網路網路想要買域名,或想經營 gTLD 的人,不得不定時繳費給域名註冊商或是註冊了 New gTLD 卻不知該如何好好運用時,已經花費巨額資金出去。 我會在這篇文章快速的寫,就像筆記一樣,畢竟不是很多人有興趣在探討如何應用區塊鏈技術在域名的領域。 ICANN  的域名爭議處理機制目前還是以歷史悠久的「統一域名爭議處理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簡稱 UDRP) 來處理。處理的時間比較長,但比較周全,它會考量商標、專利、智財這些註冊的法律,也因此許多企業會直接走法院訴訟,直接取回自己的商標域名。TWNIC: 通用頂級域名(gTLD)權利保護機制簡介 。 ENS 在我的認知比較像是「轉址」服務。它的註冊域名是 .eth ,持有者可以把錢包位址、網站位址都轉向這個 .eth 的網址,但因為 .eth 並不是註冊的TLD,所以你的域名如果是.eth 必須變成 .eth.link 才可以用一般瀏覽器瀏覽。當然如果你的瀏覽器上有掛著擴充套件,例如 MetaMask 就可以付款或交易。ENS 也是要付費的,而且是用 eth 付費,而 eth 的交易 gas fee 是嚇死人的高,所以並沒有說使用 ENS 購買域名就比較划算,你的域名可能只有0.003 eth 但要付上 0.018 eth 的 gas fee,真的很可怕。相關的頁面: EthDNS and EthLink 。ENS 有一個蠻完整的 ecosystem,也有和 ICANN、IETF合作,但我倒沒特別注意到如果有域名爭議時,有什麼機制可以處理,也許也是參考 ICANN 吧? HNS 在之前就已經掀起一股「 用一美元買自己域名 」的旋風了,但需要使用特定的瀏覽器和設定,才能用 HNS 格式的網址來瀏覽,在缺乏相關的保護機制下,你等於是讓瀏覽者曝露在風險裡。為什麼 ICANN 會努力推廣 DNSSEC 就是為了保護瀏覽者在輸入域名時就是到達域名所指向的位址,也有一些文章認為像這樣的域名格式,其實就像 Tor 網路、暗網一樣,破壞了網路的「互相

台灣政府網站的改變 (2021年更新自己對政府網站的認知)

寫這篇文章是發現自己 Blog 中有一些蠻常被瀏覽的政府網站資訊,都超過了五年,也應該要更新自己對台灣政府網站的認知記錄,同時也因為悠識學院的課程,讓我重新再回憶對台灣政府網站的建置與使用經驗。 上週六的下午參與了「 資訊需求與行為:解讀人與資訊的互動 」,而昨天下午參與了「 資訊架構:建立結構化的資訊空間 」的線上課程,藉由這兩次線上課程,讓我學到很多知識,雖然還在消化中,但有件事讓我鬆了一口氣,至少自己曾經有至少七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內容,雖然當時的職稱不是現在很流行的「使用者行為研究員」或「UI/UX設計師」,但其實是有相關工作經驗的。 在上週上「資訊需求與行為:解讀人與資訊的互動」時,看著老師的講義,其中有許多內容就讓我一直翻出來看,例如:「使用者經驗架構」的分層總是讓我聯想到網際網路的「 開放式系統互聯模型 」(Open System Interconnection Model,又稱 OSI 模型),而講義投影片中的「Wilson 資訊尋求管道」圖形也讓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從記憶裡取出、咀嚼。畢竟自己從 1994 年到現在,這一路看著網際網路應用的變化、人們行為的改變、抱怨、抗議,加上自己最近參與的一個研究案,我突然覺得,這五、六年台灣的政府部門網站和相關人員對提供資訊的態度和視角已經改變很多,不會在民眾想要取得資料或資訊時,直接給民眾「依法行政」四個字的軟釘子 (當然,我知道台權會的《透明度報告》在取得資料是非常困難的),雖然我對於政府網站還是存在著經驗上的創傷和夢魘。不過我想在 2012 年或後續幾年寫的政府網站心得後,再寫一篇自己的觀察。這些也是我在連續兩週內上課後,才願意反過來再回想這些轉變。 政府網站的類別 在這個 Blog 裡,有幾篇與政府網站相關的內容的被瀏覽次數都蠻讓我蠻驚嚇的:最常被瀏覽的一篇有 3878 個瀏覽數,其他有些也有到 500 以上。 當我聽到老師談到新聞網站的特性、瀏覽者的需求時,「誰會看政府網站?」這個問題浮現在腦海中,然而我也沒有答案,畢竟憑著 Google Analytics 也許能猜測出年齡層、性別、使用工具、媒介,但「對象」是猜不出來的,只能憑我自己的直覺來回答,列在以下也許會比較清楚: 政府服務網站 : 一般人 在生活需求上可能會比較常瀏覽「政府服務網站」,例如報稅時的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登記 Covid-19

社群網站高牆下的陰影和負面的影響

「Wall-garden」指的是以特殊的規格,讓內容專屬於自己的網站或是解讀工具裡,例如消費者在 Amazon 網站購買的電子書,只能透過它的 Kindle 閱讀器閱讀,不能透過其他的閱讀工具,這就破壞了網路的可相互操作性 (Interoperability),或是你透過某些電信業者的服務可以看到某些內容,但你換另一家電信業者時,就無法再看 到先前的內容。 Facebook 並不會因為電信業者或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不同而無法瀏覽該網站上的資料,但卻試圖把所有的資料都留在自己的網站裡,再透過行銷操作、介面設計,讓使用者以為自主性還在自己手上,不想離開這個網站。 眾所周知,Facebook 原本只是一個校園的聯誼網站,但到目前,它已經把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各種服務都做在一個網站裡,當使用者想要:分享連結和看法、分享即時影相、社群的團體論、購物、找工作⋯⋯全綁在一個網站中,有些網站放棄維護 RSS ,而是在更新後再分享到 Facebook 提醒使用者們回網站,把自己的生命放在 Facebook 手上。 2008 年 Facebook 在台灣爆紅是始於一款「開心農場」的遊戲 (於2017年9月25日停止服務),藉由病毒行銷手法,讓使用者再鼓勵其他親友安裝、互動(割菜),甚至還因此引發各種糾紛、社會新聞,有些公司會明文禁止員工在上班時間瀏覽 Facebook 及上面的遊戲。當時的社會氛圍看待 Facebook 如同叛逆期的青少年,稍有負面新聞都要幸災樂禍,連政府部門都不認為社群網站會影響到他們什麼。 2014 年的經貿國是會議對當時的執政黨而言,算是在網路應用學習上最大的衝擊,我還記得當時有個官員前呼後擁的從會議室裡走出來,他的臉上滿是焦慮,身邊的隨行人員連忙遞過一支智慧型手機,官員焦慮的拿下眼鏡,瞇著眼看著手機螢幕,手指僵硬的想點擊或滑動螢幕。2014 年之前的台灣政府當局對「社群網站」的態度是敬而遠之的,政府部會所長、所有機關與民間的互動都要遵循《 政府資訊公開法 》中的規定來辦理,民眾可以藉由系統所提供的編號來查詢自己意見的處理進度,並且依該規定會在期間內回應,在台灣政府開始注重部會網站的功能後,每年都會由國家發展委員會 (簡稱國發會) 更新《 政府網站服務管理規範 》,提供政府網站的設計原則,近年來也已加入社群應用的相關操作身份與行為的操作原則與應對處理,並提醒要加強危

那些年的網路花園--在網路使用者依賴那道高牆之前

台灣的網路使用者常常取笑中國的網路長城,笑中國政府藉由網路長城讓民眾不會接觸到不利中國共產黨政權的資訊,是中國政府侵犯人民取得資訊的權利。但中國的網路使用者還是有不少人懂得如何翻牆,到牆外的世界取得各種資訊,或是在中國政府的支持下,翻牆到其他國家操弄或散播各種不實資訊,混淆民眾的認知。 在台灣的網路使用者,有一個相對自由的網路環境,可以發表各種正負面意見、可以在社群網站上公開 Tag 國家元首、部會首長、立法委員、縣市長與議員,但卻因為薄弱的群體意識,而固著在社群網站所築起的高牆內花園,寧可被演算法餵養資訊,卻很少在清醒時問自己一個問題:「牆外的世界到底是如何?」 對於「薄弱的群體意識」有興趣的人,可以讀一下由 Gustave Le Bon 所寫的《烏合之眾》(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不過我要提醒的是,這本書裡的文字嚴重歧視女性、特定種族、孩童,所以閱讀時要仔細的思考與檢視。我會在下一篇文章裡談到這件事。 在這篇文章裡,我會先大概的提一下 2020 年台灣的網路使用概況,還有我自己所經歷過的,Facebook 前的網路使用經驗。 在 Facebook 在台灣如病毒般大流行前,台灣的網路生態還算是健康的、具有多樣性、充滿許多機會,最近有不少文章在談論台灣網路用者習慣使用特定即時通訊軟體或固著於某一個社群網站裡,固著到似乎沒有這些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就不知道日子如何過下去,太陽會從哪一邊昇起。 2020年的台灣網路使用狀況 在這裡我用了兩份報告,一份是國際常引用的, DataReportal 針對台灣網路使用者所做的報告 Digital 2021 Taiwan (January 2021) v01 ,另一份是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公布的 2020台灣網路使用報告 ,試著從外國人和台灣人的兩種角度來看台灣的網路使用狀況。 Digital 2021 Taiwan (January 2021)  Source:  Digital 2021 Taiwan (January 2021) v01 從 DataReportal 在今年一月所公布的 Digital 2021 報告中,有提到關於2020年台灣使用者的部份,我擷取台灣網路使用者關於社群使用的數據部份如下: 台灣社群網站的使用者約19.70 百萬人,占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