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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Blog的右邊又多了一個欄位,這回不是廣告欄位,而是一個關於文章使用方式的說明,而創作這四個icon的人是Jas9,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棒的理念: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原先我在看到Jas9在表示這樣的一個理念時,會覺得和Creative Commons有些衝突,畢竟CC授權裡,我所使用的條款:姓名標示-非商業使用-禁止改作,基本上是允許轉載的,但我在下方加上一條說明,請轉載者在轉載前先來信告知我一聲。有先告知,其實我很少會拒絕,但少了「告知」的動作就直接轉載我所寫的文章,就會讓我一肚子不爽。

我不反對「分享」這個理念與動作,如果反對就不需要有部落格或是其他網頁的存在,很多文章乾脆不寫是因為不想被拿去抄襲或是被人拿去換句話說。

從這個部落格被轉出去的文章,有先跟我說一下的像是心靈小憩的網路社群分享或是電影活動分享存檔用途,海鵬影業同意不更改文章內容的前提下可轉載至其相關的網站或活動裡,某些醫學美容文章也是先刊登在對方網站且得到對方網站同意後,我會選擇幾篇內容比較不帶廣告色彩的內容放在自己部落格裡做分享。

最討厭的,是那些沒經過同意就轉載的文章,有個部落格,以前叫企劃X勢力,現在在樂多叫什麼商業企業部落格解析的,在很久前大家都在談論部落格行銷的時候從很多部落格轉了很多相關的討論話題,也許有些文章是有先經過人家同意的,但也有作者發現文章是在未告知下就被轉載的相關文章,有些知名的作者抗議後他們會幫人家加上連結或是向作者賠罪之類的,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網路使用者被他們轉載文章,在我發現並抗議後,我的抗議被刪除了,他們也只在文章最後放上文章來源網址,連結呢?沒有。好像我應該要感謝他們一樣。被他們轉載的文章記得有三篇或兩篇,但目前只剩下這篇:企業部落格到底行不行?的內容是被他們放在部落格裡的,而部落格裡title的說明在我看起來是一種操作關鍵字搜尋的手法。

另外就是今天發現的,戀戀三季被某個使用PChome個人新聞台的台長拿去整篇貼在自己的新聞台裡,好笑的是他不只貼一篇,還貼了其他很多人寫的關於看過戀戀三季這部電影的心得及感想、引發的創作,但他自己的感想呢?看不出來。

有人欣賞我的電影筆記或其他文章,我會覺得很開心,因為表示有讀者認同我的想法,只是未經過同意就整篇轉載,是不是很沒禮貌?不要說我小心眼什麼的,老實說,與你非親非故的,憑什麼拿我的文章去賺你的關鍵字排行?連原作者的網頁連結也不放上去,不然就是放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不仔細看,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你寫的。我幫別人寫的廣告文章都還有收費,幫出版社寫文章都還有稿費,你拿我的文章去賺關鍵字、賺搜尋引擎排行這些商業用途,你有付錢給我嗎?連基本的尊重都沒給,我在這裡發牢騷還要顧及你的面子。

至於低級到連原作者是誰都不寫的傢伙,我全都當作他們道德水準不及格,既然沒什麼道德,跟沒道德的人教他們這些基本網路禮貌其實也是枉然加浪費生命罷了。

2007/08/02:
這兩個Blog都表示已把文章刪除。以上這段話確實是在火氣非常大的時候所寫的,寫得太過火了些,我也不是什麼道德多高尚的人才會寫出這樣不理性的話,呵呵。道德不是學校裡會教的事也不是我們能評估的標準,我的確不應該評論其他人的道德,不過,也覺得WXXA這個教育機構應該加強對智財權的教育。

不好意思,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網摘、引用、連結這些我都是可以接受的,唯一「轉載」這件事,在沒告知前,一律拒絕,我不是沒有留下連絡窗口,所以麻煩一下,寫幾個字不會浪費你太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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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這篇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了
    我也是網摘、引用、連結都OK(連通知我都不是必要的)
    但通篇轉載真的不要!!!

    但現在許多人似乎把轉載視為理所當然
    有時發現了
    如果對方註明文章出處
    我也只好算了
    遇到那種沒註明出處的轉載
    我一定抗議
    可惜啊
    抗議還常無效...

    回覆刪除
  2. 所以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整個部落格裡都是別人嘔心瀝血寫的文章,那做個連結或網摘、書籤就好了,何必這樣把別人的文章拿走呢?
    氣歸氣,對於這種小人,說了好像也沒有用,特別是那種拿別人文章幫自己部落格壯大聲勢,說的自己好像很厲害的那種部落格,光是頂個學歷在那裡,我不知道他厲害在哪裡。會讀書不代表會做人啊!從這種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他的道德不夠水準。
    -----------------------------------------------
    阿餅剛搬家,透過妳在twitter上的通知,我已經把bloglings裡的feeds也更新了,貓玲玲、啪拉夫的訂閱都更新,還好有twitter咧!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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