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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包含「Digital Economy」標籤的文章

傳統市場裡的數位轉型

這個周末去逛了傳統市場。雖然被稱為「傳統市場」,但已經沒有小時逛傳統市場,必會經過血淋淋或是泥濘充滿廢棄菜葉的地面,而是明亮乾淨的走道和攤位。 如果時間充裕,我喜歡在傳統市場裡買菜更勝於走進光鮮亮麗的超市,在噴著冷氣的貨架上採購。超市貨架上一袋袋精美包裝的蔬菜或是一盒一盒的進口水果,總是讓我在買回家後十分氣餒,除了一堆塑膠垃圾外,很多水果盒的底下還襯了一塊泡棉,通常那一面會藏有許多秘密,例如一盒售價超過百元的進口葡萄,總會有被蜜蜂叮了一下,被小鳥啄了一口、或被擠爛、或被拆成兩、三截、發黃果梗躲在看不到的那一面。 有次在醫院對面的水果攤買了一串台灣巨峰葡萄,完整的一整串的被套在塑膠袋裡,果梗還是翠綠的,果實飽滿的台灣葡萄,不用百元,這讓我只有在不得不的情況下,才會走進超市,用自助收銀機結帳,再被對我不太友善的結帳流程和介面,有時是沒熱感應紙的收據機搞得十分挫折。 自從 ChatGPT 出現後,「它」就是我的同事,每天和 ChatGPT 一起工作外,有時和 Claude、Bard 工作,我每天和 AI 一起工作的時間超過 5 個小時,和電腦講話的時間比和人類還多,讓我下班後只想遠離和電腦、網際網路有關的一切。 所以去傳統菜市場買菜,成了與人接觸,回到人世間的儀式。與人互動,而不是與機器互動,眼睛看到的是真實的蔬菜、聞到菜根上的泥土氣味、豬肉的氣味、魚腥味、醃菜的氣味⋯等各種食物的香氣或是血肉的氣味。到了中午時間,市場要休息時,攤販們就會以薄利多銷的方式,把菜攤上的菜出清:「花椰菜2包50元哦!」、「菱角這個星期就沒了,要吃要明年囉!」 買了菱角和蓮藕,當然要買排骨。上星期買了如美人臂般的蓮藕,但因為懶惰,去超市買排骨,結果可惜了好吃的蓮藕。這次到了市場裡,看到還沒休息的肉攤,跟年輕的頭家買了所需份量的排骨,又逛到另一攤,請年輕的姐妹花給點做肉燥的肉品建議,於是切了胛心肉,結帳時發現這個攤位可以使用兩種電子支付。 LINE 是台灣人使用頻率最高的通訊軟體,從《 2023 年台灣網路報告 》可以知道使用LINE的比例占其受訪人數 77.65%,從 Money 101 的《 消費者行為調查報告 》則是知道 LINE Pay 是目前台灣使用頻率最高的電子支付軟體,所以在攤位上看到可以收LINE Pay並沒有很意外,攤位上支援的另一個支付工具是較晚進入電子支付戰場的全盈 Pay,

5月7日快速分享—關於數位貨幣、央行數位貨幣

搜尋一下網路新聞,最近民間成立了推廣數位貨幣的協會,這是一個好消息。 這讓我似乎應該把數位通貨提前寫完放在 Blog ,但其實我想先寫關於資料的部份,不過還是快速的寫一下最近閱讀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文章的心得。 央行總裁楊金龍先生在2018年的有篇文章:「 數位金流與虛擬通貨-央行在數位時代的角色 」,很值得大家花點時間閱讀,了解以台灣央行的角度如何看貨幣、總體經濟與個體使用者,裡面沒有高深難懂的專業詞彙,卻能直接把眾多媒體報導中關於鼓勵數位貨幣的盲點直接點破。例如,先前我也認同,各種加密貨幣曾主打著要讓窮人不經由銀行或第三方認證而進入經濟活動的理想,但現實的世界裡,窮人可能不見得有手機,而就全球政府的對數位貨幣的監管態度,窮人依然無法藉由使用加密貨幣進入經濟活動。 先前文章 有提過,在2017年時,芬蘭移民局與當地的區塊鏈技術創業公司 MONI 合作,協助芬蘭政府發放MONI預付卡,利用區塊鏈透明、公開且不易更改的特性,開始為每個使用 MONI 預付卡的難民們建立經濟活動的相關記錄,這提供了無法證明自己身份的難民們一個機會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經濟活動身份。但在 2019 年 3 月時卻 公告 將於 4 月底時停止將難民們的救濟金支付於 MONI 預付卡中,並要求難民們將 MONI 預付卡的資金轉出,同時也要求雇主們將工資發放於芬蘭政府於2016年時合作的 Prepaid Financial Service (簡稱 PFS ) 預付卡中,當時出現許多難民的薪資都卡在 MONI 預付卡裡。 目前觀察全球央行的共識,所發行的數位貨幣 (CBDC) 將不會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比較適用於銀行間清算、國際貿易間的金流活動,這樣的央行數位貨幣被稱為「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 (Wholesaler CBDC) ,另一種稱為「零售型/通用型數位貨幣」(Retail Digital Currency) 則是我們常見到的消費端的數位貨幣,這則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政府也不會為這樣的貨幣擔保,就金流的追蹤來說,不論是數位貨幣或是現行的法幣,政府、各級金融相關機構對於金額過大、不正常的交易金額都應該要保有警覺心。 這幾段就用了一堆名詞:數位通貨、加密貨幣、數位貨幣、法定貨幣、央行數位貨幣、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零售型/通用型數位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

2020 Covid-19 疫情對自己工作的影響

記得在 1990 至 2000 年這中間,有著許多關於網際網路的美好應用情境(Scenario),例如與分隔兩地的長輩打視訊電話、大家在電腦螢幕前正襟危坐開會、透過網路服務看線上目錄。這些情境在這幾年陸續實現,特別在今年,對著鏡子說話、做體操訓練不再只出現於童話故事的場景,在自己的空間裡,對著螢幕鏡頭發言、良好的收音與隔音設備也不再只有網紅們的事業。因為 COVID-19 疫情與封城,許多人不得離開家,有些國家施行因性別來交替上街採買,或交替外出購物,各種政策,許多機構與組織也因此開始調整自己的營運政策。 台灣從上到下的團結合作,讓台灣比其他國家多爭取到許多時間和空間,希望也來得及趕上其他國家改變、轉型的速度,而不是原地踏步。

Recommerce 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再起,順便小聊一下數位稅

最近會抽一點時間讀 Circle ID 上的文章,有些涉及 DNS 系統、網路基礎架構層面的技術性職文章對我來說較有進入障礙,有些則是進入門檻較低的商業公司市場報告,雖然和一般我們在台灣媒體看到所引用的報告來源不同,但十分建議大家多閱讀上面的資訊。

關於電子支付工具

一直在想要用什麼樣的名稱比較合適,Mobile Payment 在台灣叫「行動支付」,直覺是指行動載具上的支付應用程式(APP),雖然廣義的說智慧手錶上的悠遊卡晶片應該也算是行動支付,但在這篇文章裡,我用行動支付來簡稱手機上的支付應用程式。 這篇文章是要記錄這幾年來,有兩個曾經被做為無現金支付工具標竿的案例,最近看到後續的報導,所以記錄一下這兩個範例的發展。 台灣的科技業媒體 報導 ,台灣在2017年時進入了行動支付普及的年代,也許因為台灣要提領現金方便,銀行的辦事效率高,所以民眾很習慣支付現金,同時也因為台灣民眾比較信任政府發行的貨幣,所以發行者在推廣無現金支付,不論是早期的刷卡或是後來的行動支付,都有一定的難度。這不是台灣比較落後,而是文化和政策的影響,都無法單一把責任歸因到某個角色上。

[心得] UNCTAD eWeek 2020 - Coping with the economic fallout of the COVID-19 crisis in Africa: What role for trade and digital policies?

這個場次著重在非洲的數位發展。由於 年初到迦納參與FOC ,加上在工作的過程裡或多或少都會與非洲的農業發展、肯亞的智慧城市規劃,或是去年在談包容性創新 (Inclusive Innovation) 都會涉略到非洲大陸國家,所以也參與了這一場:「 HIGH LEVEL LIVE SESSION - Coping with the economic fallout of the COVID-19 crisis in Africa: What role for trade and digital policies? 」 台灣人對非洲的想像可能有各種面貌,這個場次著重談三個方向: 「多邊」(Multilateral) 對於這場疫情在非洲的影響 「數位化」(Digitize) 對於非洲國家的幫助 數位科技對於非洲國家所帶來的利益與包容性

現階段的轉型是談減少中間人的介入

網際網路的發明至今約 39 至 40年,而 World Wide Web 發明至今年三月滿 30 年。這幾十年之間,技術進步的相當快速,但人類社會的改變是相當緩慢的。 有各式各樣的新式名詞、想像各種應用情境,情境的想像是快速的,無遠弗屆的,但實現這些應用情境於現實生活中,就會出現各種障礙:人權、法規、管轄權、既得利益者不願離開原本既有的優勢與權勢所引發的各種障礙…等,都會讓人覺得這些實際應用與當初想像願景的距離更遠。 有時我也不免好奇,在技術快速進步的當下,為什麼整體應用的實踐還是如此緩慢,還有許多所謂實體世界的法規、貿易上的關稅或非關稅障礙阻礙網路零售業的流通,或是嚴厲的法規造成部份網路應用的執行遇到障礙。

聽詹宏志先生演講記:從PChome的故事一窺台灣電子商務前景

因為工作因素,筆者曾經在幾個場合邀請詹宏志先生演講,但沒有昨天聽他闡述自身經驗那麼精彩;從他的經驗之中,我們可以一窺創業者在台灣網路科技發展期間的歷程。 六月七日下班後,我連忙趕到光復南路去聽詹宏志先生的演講;因為,PChome 在我個人的網路消費經驗裡,有著不可磨滅的地位。 PChome和博客來這兩個平台,是我網路購物生涯中最重要的兩個電子商務平台:博客來是我發著抖按下滑鼠、下了第一張訂單的平台;而PChome則成了我後來在網路購物中重度依賴的網站之一。 我除了用過奇摩拍賣外,也有段時間常在露天拍賣上購物;我不買天貓、淘寶、Zalora或Lazada,而 Yahoo!奇摩(現在的Oath)有嚴重的個資外洩問題。 因為我不喜歡四處留個人資料,所以也會選擇儘量在 PChome 或是博客來網站上購物。PChome旗下的平台很多,有一次整理了 PChome 的其他服務 ,發現在台灣網路零售與服務的發展上,PChome的確是一家不可缺少的重要關鍵企業。

Coffee talk with Don Tapscott

Technologies of 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How Blockchain Fits In It's a wonderful experience to have a coffee talk with Don Tapscott, and he agreed with me to use the slide above. We talked about the talent shortage, myth of "digital economy" in Taiwan. I summarized the coffee talk in the yesterday afternoon: The personality of future talent must be aggressive, full of curiosity, smart and brave, much brave. There's no "digital talent". Many people know using technology products and some people work in technology area, some are technologist. Digital Economy is the way of our life now, not a special area. Maybe we should have a multi-stakeholder group for economic issue, people from government officials, think tanks, each industry and citizens, maybe 25 people taskforce group, discuss about the economy of the future, maybe talking about to have a law to digital economy or not. Blockchain can bring the second generation revolution. AI, mach

關於大家在討論的數位經濟

2017年三月的第三個星期,台灣的立法院裡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國民黨的許毓仁委員召開了第二次的「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另一件事則是民進黨的余宛如委員等11人,成立了「 立法院數位國家促進會 」。配合了年初行政院科技會報所發布的「 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簡稱DIGI+) 」,可以感受到新政府積極想要有所作為的各種行為。 台灣各方對於「數位經濟」的定義,一直都是模糊、充滿不明確、僅提供大方向的描述,但若要立法,法律是需要明確定義的規則,模糊的方向可能會導致行政資源的浪費,在日後也可能對於整體社會發展有不利的未來。 從定義來看,先查尋維基百科: Digital economy refers to an economy that is based on digital computing technologies. The digital economy is also sometimes called the Internet Economy, the New Economy, or Web Economy.  「數位經濟」是指基於數位運算科技的經濟體系。有時也被稱為網路經濟、新經濟或網絡經濟。 在維基百科的頁面下方則提到「數位經濟」這個詞彙最早出現於 Don Tapscott 在1995年出版的《 The Digital Economy: 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ed Intelligence 》一書當中,作者認為數位經濟的基本需要以下的要素:   The digital economy requires a new kind of businessperson: one who has the curiosity and confidence to let go of old mental models and old paradigms; one who tempers the needs for business growth and profit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employees, customers, and society for privacy, fairness, and a share in the wealth he or

智慧城市不是只有得獎、入圍而已及參觀智慧城市展感想

之前參與了第8次的火箭聊天室,講者Roy Lin提到了:「當大家在提到『智慧城市』四個字時,想到的多半是:智慧停車、智慧燈柱、智慧巴士...等項目,多是以科技發展的角度,卻沒有自設計師的立場出發,也沒有人想過是要以『智慧』的方式來處理城市生活裡所面臨的各種問題。」不斷反思這段話。 智慧城市不止是在談解決方案,更在談系統整合 打造智慧城市並不是談如何拿到ICF(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的 智慧城市評比 ,更不是拿裡面的評量標準拿來當作是施政的KPI,若要讓居住於其中的市民有感,應該要先找出都市中需要被解決的問題,例如利用政府開放資料找出都市中的閒置空間,實際去探訪這些閒置空間的規劃是被作為停車場、公園或乾脆荒廢的一塊地,又或是透過資料視覺化來顯示城市的脈動,藉此可以在未來進行商圈規劃或是都市更新發展等。有些國家如新加坡便是與日本合作智慧節能系統,鼓勵國內的新創研發,投資海外的創新研發,並應用在國家發展中,以期讓人民的生活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