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的右邊又多了一個欄位,這回不是廣告欄位,而是一個關於文章使用方式的說明,而創作這四個icon的人是 Jas9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棒的理念: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 原先我在看到Jas9在表示這樣的一個理念時,會覺得和Creative Commons有些衝突,畢竟CC授權裡,我所使用的條款: 姓名標示-非商業使用-禁止改作 ,基本上是允許轉載的,但我在下方加上一條說明,請轉載者在轉載前先來信告知我一聲。有先告知,其實我很少會拒絕,但少了「告知」的動作就直接轉載我所寫的文章,就會讓我一肚子不爽。 我不反對「分享」這個理念與動作,如果反對就不需要有部落格或是其他網頁的存在,很多文章乾脆不寫是因為不想被拿去抄襲或是被人拿去換句話說。 從這個部落格被轉出去的文章,有先跟我說一下的像是 心靈小憩 的網路社群分享或是電影活動分享存檔用途, 海鵬影業 同意不更改文章內容的前提下可轉載至其相關的網站或活動裡,某些醫學美容文章也是先刊登在對方網站且得到對方網站同意後,我會選擇幾篇內容比較不帶廣告色彩的內容放在自己部落格裡做分享。 最討厭的,是那些沒經過同意就轉載的文章,有個部落格,以前叫企劃X勢力,現在在樂多叫什麼商業企業部落格解析的,在很久前大家都在談論部落格行銷的時候從很多部落格轉了很多相關的討論話題,也許有些文章是有先經過人家同意的,但也有作者發現文章是在未告知下就被轉載的相關文章,有些知名的作者抗議後他們會幫人家加上連結或是向作者賠罪之類的,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網路使用者被他們轉載文章,在我發現並抗議後,我的抗議被刪除了,他們也只在文章最後放上文章來源網址,連結呢?沒有。好像我應該要感謝他們一樣。被他們轉載的文章記得有三篇或兩篇,但目前只剩下這篇: 企業部落格到底行不行? 的內容是被他們放在部落格裡的,而部落格裡title的說明在我看起來是一種操作關鍵字搜尋的手法。 另外就是今天發現的, 戀戀三季 被某個使用PChome個人新聞台的台長拿去整篇貼在自己的新聞台裡,好笑的是他不只貼一篇,還貼了其他很多人寫的關於看過戀戀三季這部電影的心得及感想、引發的創作,但他自己的感想呢?看不出來。 有人欣賞我的電影筆記或其他文章,我會覺得很開心,因為表示有讀者認同我的想法,只是未經過同意就整篇轉載,是不是很沒禮貌?不要說我小心眼什麼的,老實說,與你非親非故的,憑什麼拿我的文章去賺你...
詩人們總說,當我們回到童年時代生活過的一幢房子,一座花園,剎那間就會找回從前的我們。~追憶似水年華(3) 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