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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 (4)

2月25日早上在 Swayambhu 的日出 在大會所安排的 Meet APNIC EC 裡,還遇見了許多 APNIC 的職員。 TWNIC的 Kenny Huang 執行長同時也是APNIC 的EC,在這次的會議裡,因為他的介紹,見到了 APNIC Foundation 的執行長 Duncan Macintosh,聊到了關於台灣的稻米,他也曾因為這個計畫來到台灣與農委會的長官交流,他也談到了台灣有著極優良的稻米種原和種子庫,他也期待著與相關計畫的人有所聯絡。另外也是 APNIC Foundation 的計畫負責人,同時也是 APrIGF MSGs 成員的 Sylvia Cadena,最近被選為 IGF 2018的 Multistakeholder Advisory Group (多方利害關係人諮詢小組,簡稱 MAG)成員。 在 APRICOT / APNIC ,沒有網路與實體世界之分別,任何一個網路上的意見,都會被聆聽著。在APNIC 的業務介紹時,談到了APNIC 所做的各種線上教育方式,例如透過 Adobe Connect 的即時線上教學也有線上教育學院APNIC Academy和相關的文件。由於去年大量的在使用各種網路學習平台,所以我寫了一點點心得在 Twitter上,希望APNIC Academy 的互動性更佳。這個場次結束後,也被找去實際討論了關於提升「互動性」的建議。他們與參與者有更實際的互動,當下討論並要求建議,不會讓人有網路、實體兵分兩路的分別,更不會有被監視的感覺,這點我想這是台灣政府目前還學不到精髓與其美感的地方。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 (3)

會場大廳 人脈與資訊的交流與建立 在 APRICOT 2018 裡,較以往參與不同的地方在於,這次直接去向以往只在網路上共事的朋友們見面。在 IGF 、 APrIGF 裡,有許多人可能都只在線上會議時出聲,討論事情,真正要見面時,可能是IGF、 ICANN 或是像 IETF 、APNIC⋯⋯等會議才有可能見到本人,但見到本人還不見得會有印象,大多數的人在腦海中存有的是某個名字的網路身份,而不是本人,另一個有趣的地方是這些人也多在這個領域裡流動。 現在流行的一個名詞「斜槓青年」其實早在網路領域裡出現。這些人可能是某家公司的員工,但同時是ICANN某個組織的成員,也可能是 APNIC 或 APNIC Foundation的職員,同時又兼任著 rIGF 或 IGF 的 MSG,所以會看到這些人會同時出現在:ICANN、APNIC、IGF 或 rIGF的會議裡,散布在世界各地,平均可能每兩個星期就開一次網路會議,但有些人在一年裡可能實際見面不超過100天。所以遇到有機會見面時,通常都會儘量找機會見面。 在這次的機會裡,也實際的與 APrIGF 2018裡其他的 MSG成員見面,也見到了 ICANN、APNIC、 ISOC 的成員。實際見到的感覺又很不一樣,使用網路工作的確能解決地域性的問題,也能讓不同的人透過網路來提供自己的專業,然而面對面的交流提供了「人」的溫度。 APrIGF 2018 MSGs 在會場合照,圖片來源: Jia-rong Low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 (2)

Cross Border Internet Relationships in Asia場次照片 這一切都是為了「資料」 歐盟的資料保護規範(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簡稱GDPR)將在今年的 5 月 25 日開始實施,距離我這篇文章刊登的日期應該不會多於三個月。從我開始接觸「網路治理」的議題開始,「如何因應GDPR?」 一直都是被討論的議題,只要是擁有「個人資料」的業者、註冊商,都在擔心之後可能面臨的嚴格規範。 GDPR 裡註明了考量公司規模及因應能力, 員工數多於250人以上的公司要設置「資料保護長(Data Protection Officer,簡稱 DPO)」以檢視公司政策的適法性及協助員工建立資料保護的意識。 同時,由於 GDPR 給予「資料主體(Data Subject,必須是自然人)」的權限也提高了自然人對自己資料的控制權限,以敏感的 Whois  資料庫來說,只要你購買網址,都會有個人資料在 Whois 資料庫裡,而這個資料庫裡的資料是公開的,姓名、電話、地址、email⋯⋯基本上被稱為「個人資料」的資訊,只要有註冊過域名,都會在這個資料庫裡。有些域名服務商會提供資料保護的服務,讓客戶的資料不那麼公開在網路上,其中一個問題就在於若是執法單位要前來索取相關資料時,要不要提供?同時,GDPR 也規定了資料主體擁有隨時修改及更新、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那該如何確認: 資料庫裡的資料正確性? 有沒有相關的機制提供確認今天客戶修改過的資訊是正確的? 如何因應執法單位三不五時就來要資料的需求? 除了區域網際網路註冊管理機構(Rigonal Internet Registries,簡稱RIRs。全球有五個 RIRs)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外,電子商務平台、系統商、圖書館、醫院⋯⋯等,只要有「個人資料庫」,都要考慮這些問題。衍生的其他問題則有: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 (1)

去年是我第一次參與 APNIC (註1) 會議,由於在台中,占了地利之便,很輕鬆的可以參與,同時與許多亞太地區的人有所交流。其他國家的參與者們除了讚嘆台中是個很棒的地方、台上的致詞者出現蛇肉湯讓與會者摸不著頭緒外,也有一位中國的參與廠商告訴我:「其實我是因為參與 APRICOT(2017) 所以才來台灣參與  APNIC44 …有機會的話,妳要參與 APRICOT (Asia Pacific Regional Internet on Operational Technologies )。APRICOT 比 APNIC 更盛大,妳會遇到更多人,對妳的研究會更有協助。」同時,在 APNIC 認識的好朋友 Adli Wahid 也鼓勵我再參與 APRICOT ,可以認識更多不同的業者及觀察到更多與 APNIC 不同的面貌。 基於去年在 APNIC44 的經驗當我知道 APRICOT 2018 辦在尼泊爾時,我想,我一定要去。幾經波折,我終於成功到達加德滿都,也擁有了令我難忘的經驗。 在寫自己的心得前,先翻譯一下關於 APRICOT 2018 報告中的相關數字: 報名人數:1,020人 經濟體系代表:64個 APNIC 成員組織代表:247個 現場參與:752人(已扣除APNIC 職員) 透過 Adobe Connect遠端參與者:71人(依據Adobe Connect 提供的數據,計算不重覆的 IP 並已排除現場參與者、 APNIC 職員) 透過 YouTube 遠端參與者:1,589 個觀看數;共被瀏覽了 12,998 分鐘 #APRICOT2018 的tweets數:931筆(談論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