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又一個吸血鬼傳說

夜訪良辰鎮封面
  • 試讀書籍:夜訪良辰鎮
  • 英文書名:Dead Until Dark
  • 作者:Charlaine Harris
  • 譯者:蔡心語
  • ISBN:9789866712067
  • 博客來網頁:夜訪良辰鎮|Dead Until Dark
  • 書籍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對於吸血鬼的認識都來自於電影,淒美、血腥、暴力在吸血鬼電影裡都能看到,1992年的Dracula,是改編Abraham Bram Stoker在1987年出版的吸血鬼小說Dracula由知名度較高的演員來演出吸血鬼的淒涼身世,這部小說改變了傳統的吸血鬼形象;之後還有Anne Rice知名的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雖然我們只看到兩個大明星和華麗的服裝。

還有許多是對於Dracula的平反,如電影Dark Prince,結合了那個年代羅馬尼亞的歷史和宗教信仰上衝突所拍的電影,雖然不怎麼好看,但也有一個比較新的論點。還有一些比較莫名其妙,例如同樣改編Anne Rice同名小說的Queen of the Damned,劇情真的讓人一頭霧水,只知道是在說吸血鬼來自於埃及,女主角Aaliyah在扮演過吸血鬼女王Akasha後墜機身亡的新聞似乎比較受人注目。
對於吸血鬼的傳說,關於宗教類的比較容易讓我多看幾眼,因為宗教是人內心的寄託,當影視世界出了這麼多對於宗教質疑的電影時,似乎也代表人終於對於這幾百年來的心靈寄託有了思考和質疑的舉動。
這本《夜訪良辰鎮》屬於《南方吸血鬼系列》小說的第一本,屬於另一種類型的吸血鬼小說。注意到了嗎?前面所提到的那些電影是屬於歐洲或更古老國家的吸血鬼電影,美國的吸血鬼電影,脫離不了南方,多屬於路易斯安那(特別是紐奧良)或是更靠近中美國家、海地或是巫毒信仰等地,在這類電影中的吸血鬼都有一個特色-以黑人居多,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
這本小說的故事背景在路易斯安那的紐奧良,女主角是個有讀心術的金髮藍眼女人,在小鎮上白人較常聚集的酒吧裡工作,有天來了個不同於人類種族的頹廢氣質棕髮吸血鬼吸引了女主角的目光,只因為他能讓她在吵雜的世界裡得到安靜。
我不是太喜歡作者對於不同種族的偏見,例如日本人發明了人造血可以幫助吸血鬼維持健康(日本人對於養生、長壽的觀念原來還可用於此)、只有「中國」型愛滋病毒會讓吸血鬼致命甚至在致命前變得非常虛弱會被人類折磨(中國人對美國的經濟影響有這麼大嗎?讓他們這麼恐懼)、黑人在女主角工作的酒吧並不受歡迎所以都會聚集在另一個酒吧裡…等這些字句。當然作者也不忘幽美國人一默,例如有一群崇拜吸血鬼的狂熱分子裝扮成各種詭異的樣子(像是阿達一族裡的魔蒂夏)提供自己的血液給吸血鬼、這個吸血鬼男主角為了保護自己女友的性命而去參加吸血鬼世界的政治組織、吸血鬼也會詐欺、還有,貓王原來沒有死,因為一個錯誤的舉動而使他變成了神智不清的吸血鬼…等。
不同類型的小說在閱讀時的心態也應該改變,我把這本試讀本給了差距十一歲的妹妹閱讀後,她覺得這本書很有趣,對最近壓力很大的她而言是最適合休息時閱讀的休閒讀物,我們坐在餐桌前討論了各種電影裡的吸血鬼及古代有關的吸血鬼傳說,結論是這樣的:
  1. 這不像吸血鬼小說,比較像諷刺人類世界的諷刺小說。
  2. 這本離推理小說的境界還太遠,我們比較喜歡阿嘉莎克利絲蒂的推理小說。
  3. 讀這本書時腦袋放空休息,什麼都不要想就是了。
  4. 以現在青少人接觸刺激而言,這是一本輔導級的小說,不太適合兒童閱讀。
  5. 這本書告訴我們,亂刺探別人的心聲不會比較好過。
當我們仔細看完最前面的「各界好評」,紐約時報的書評是這樣的:
文風簡潔,下筆信心十足。
我和妹妹兩個人都出現了會心的一笑。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