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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治理論壇讓我看到的事

網路治理論壇有個特別的地方,因為它涵蓋的議題很廣,所以相對解釋的時間也多,如同其他專業領域一樣,若不是長時間參與的人,很難在短時間內去了解對方在說什麼。 然而,網路治理論壇就是一個把所有人,從網路的末端使用者,到技術專家、研究學者、政府人員聚集在一起的地方,也是一個突破舒適圈的地方,在這個平台,你要把平時掛在嘴邊的術語讓不同領域的人了解,而且不能讓對方誤會。我最常舉的例子,就是有次在一份文件裡看到「Big Four」,作者指的是Facebook (現在的 Meta)、Amazon、Netflix、Google,科技領域的人、股票投資者在前段時間裡常掛在口中的「FANG」,但同時我也想到了四大會計事務所:KPMG、PwC、Deloitte、EY。不同領域的人有不同的專業術語,就像國際貿易裡有許多保險縮寫: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OB (Free on Board)。在網路治理論壇裡,你會遇到大量的縮寫,因為有些字真的太長,而且你也會遇到很多人自創的縮寫,像是台灣的年輕人們會把台北車站說成「北車」、西裝外套說成「西外」一樣。 有一陣子疲於參與各種論壇的會議,很簡單的說,要弄懂縮寫不難、要弄懂法案就是花時間去讀和向長官請教,但這論壇愈來愈不具有包容性,甚至排他性愈來愈強,大概是我這兩年在網路治理論壇裡比較錯愕的地方。技術專家們的自恃甚高,對於初入門者、不同領域的人的排擠很明顯,甚至刻意的想要把技術、網路基礎架構的部份獨立的與其他議題分開,也有技術專家認為網路治理的領域裡,應該由技術專家為領導,再來聽其他團體的聲音;也會聽到有技術團體的人不願參與網路治理論壇的討論;而有些人權團體也不願意參與技術社群的會議,有人直接就媒體上指責 ICANN 會議的參與者、決策者太白、太歐美,也有人指責網路治理論壇裡充斥著不知所云的人權分子與恃才傲物的研究學者。 以一個非技術人員也非人權團體的角度來看,我只覺得愈來愈多的討論是傾向同溫層的聊天,就算是跨領域的專家也大多是各說各話,很多題目是為了參與會議而設,而不是真實的反應與討論問題——儘管是把實際的問題拿出來討論,現場的參與者也只能算是倡議者,而無法動搖政府決策或是商業團體的聯盟。但相反的,商業團體的的聯合行為,政府是有法可管,而且非常明確的是基於保護消費者權利所設,當商業公司在討論併購並自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