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如果看膩了Google AdSense-試試Adify

ADify畫面擷取

網路廣告是一塊大餅,大家都搶著要,當報章雜誌在介紹著不少部落客藉由AdSense收到了來自Google的支票後,在部落格裡看到AdSense的機會愈來愈高,能賺錢為什麼不賺?更何況還可以看到Google如何分析部落格裡的關鍵字,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之前AdSense不支援繁中網站的時候就有很多人透過其他方式裝上了AdSense,現在已經支援繁中,也有了繁中的討論區,相信愈來愈多人會使用AdSense,除了可以寫部落格排解身心鬱悶、抒發個人己見外,還可以賺個少少的收入。

其實除了AdSense,還有另外的選擇;除了與博客來Amazon.com做策略夥伴外,還有另一個選擇且自訂程度更高,如果,你不排斥英文的話,ADify會是不錯的選擇。

Adify在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三月都被Business2.0的Blog報導過,分別是:

詳細的內容值得仔細的閱讀一下。

不同於AdSense,部落格裡所出現的廣告是由業者向Google AdSense購買關鍵字廣告,再透過部落客的刊登,若是該部落格裡出現相關的關鍵字就會出現相關的廣告。以BeautyBeta-Cosmeceutical為例,會在AdSense欄位裡看到相關的整形外科或是購物網站的廣告,像是生產脂漏性皮膚炎搭配用藥的保養品製造商dermalogica的關鍵字廣告,或是這裡,關於咖啡的文章就會出現一些咖啡店的關鍵字廣告。如果部落客要獲得收入就必須透過閱覽者的點閱甚至在該網站有消費行為才可能從Google分得幾美分的收入,以一個不是很熱門的網站,要在一年內就拿到Google的支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當然也有部落客互相幫忙,你幫我點,我就幫你點,結果Google還是抓出來,通通取消掉當月收入-這是很公平的一件事,要賺錢就賺得光明正大些。當然還是有人對Google的政策感到不滿,去年我就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信件,目的是要控告Google AdSense的,內容沒仔細看,但大概就是希望使用AdSense的人能反抗Google的政策,剝削使用者之類的。

使用Adify最大的好處就在-廣告主可以直接向部落客買廣告,很誘人吧?透過部落客在部落格裡所提供的廣告連結,廣告主可以直接看到該部落客所提供的不同欄位廣告價目,這些廣告價目也是由部落客自己訂定,連價目表的表單都可以客製化。Adify則收取部落格廣告收入20%的佣金,若是廣告主透過Adify買廣告,Adify則收取廣告主30%的佣金,可以透過PayPal付款,是不是比AdSense對部落客好一些?台灣的部落客也可以用嗎?當然可以,我在註冊時,還有「Taiwan」的選項可以使用,不像某些網站會把台灣放在中國的省份之一。付費方式還是以美金為主,所以有一個PayPal帳號是不錯的方式,同時也能自己設定要不要將部份比例的收入轉換為廣告金額。簡單的說:

  • 對部落客-
    1. 可以自己決定廣告價目、廣告主(你可以直接拒絕,不像Google還要再跑去設定,當然在日後也可以設定)。
    2. 針對不同部落格設置不同主題、不同價位的廣告價目。
    3. 如果是熱門的部落格,廣告價目自然可以調升,畢竟你的部落格已具備優勢。
    4. 可以透過PayPal直接收取廣告收入(當然也可以支票方式),不用苦苦等候。
    5. 管理方式清楚明瞭,可以清楚知道不同欄位的廣告效果。
    6. 缺點:如果你的部落格和我的一樣沒什麼人氣,就不能抬高廣告價目,也不見得會有人向你買廣告欄位。
  • 對廣告主-
    1. 直接對有興趣或主題相關的部落格買廣告,不用擔心自己買的關鍵字廣告跑到沒有人看的部落格。光是這點就夠具吸引力了吧!
    2. 可以針對不同的部落格廣告價位做線上比價的動作。
    3. 不用先交錢給Adify-Google AdSense可是要先交錢的哦!
    4. 支援文字、圖像、Video各種形式的廣告。
    5. 可以線上直接管理追蹤廣告的點閱率以了解在這個部落格花錢花的有沒有價值-雖然個人認為當你要做行銷預算就要避免它可能變成沉沒成本,但有不對方式就有可能使你的行銷支出拖垮整個產品甚至是形象。
    6. 缺點-人氣部落格的廣高價位高,不見得排得到。

至於服務速度呢?在使用AdSense之後,有好長一陣子沒再使用Adify,剛才邊寫文章邊發現帳號無法登入,於是寫了一封信請他們幫忙解決無法登入的問題,大約十分鐘後就得到回覆,也可以登入做設定了。

當然,使用Blogger的人使用AdSense會比較方便些,如之前一些文章所說的,Google將他們提供的服務整合的相當不錯,一個帳號可以使用所有他們的服務,但是看膩了Google AdSense介面或是對於Google對給予部落客的廣告收入有意見的使用者,可以考慮使用Adify,勤勞一點才有錢賺。

Adify:http://www.adify.com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