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美好的一日(4)-師大夜市.紅館

2/14抽到的塔羅牌

  • 地點:紅館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浦城街13巷32號
  • 電話:(02)2362-1905
在腸胃裡塞了那麼多食物後,我們想去師大路的廣生食品行喝茶,去年有找大學同學Eric去那聊天喝茶,那裡的價位並不平價,不是能常去的地方。可惜去到廣生食品行時,他們已經準備打烊了,逛了一下人擠人的師大夜市,我肚子裡的Pizza還是沒消化掉,但很想找個地方喝點東西,雙魚坊是不考慮的了,總覺得那天喝到的雙魚奶茶味道不對,氣氛也不對了;Cafe OSO也太久沒去了(五年以上一定有)。於是我們走到馬路對面的紅館。

紅館比較像小酒館,提供的酒類飲料不少,比利時啤酒、北台灣啤酒,另外還有調酒類,但我在很久以前就看過他們的伯爵茶似乎是英國皇家泰勒(Taylors of Harrogate)的茶葉。既然今天想喝茶,我就點了Menu中的皇家伯爵,偉展點的是比利時修道院啤酒,光喝飲料有點無趣,所以又點了一份炸起司條。

店面很小,只有二樓有座位,裡面有四張小桌子,一個小小的兩人包廂和樓梯口後方一個可以擠比較多人的區域,外面有個小小的陽台是吸菸區,在夏天時,這個陽台應該很熱門,但陽台下的人就只能接菸灰了。服務生很客氣,因為是特別節日,即使將近凌晨十二點,客人還是陸續上樓,所以就看著服務生樓上樓下的跑,那個樓梯實在太陡了,技術要好才不會滾下去。

伯爵茶很香,不用加糖就會自然的回甘,偉展說帶有一點檀香的氣味。回沖一次後仍然帶有第一次的香甜,打開壺蓋就看得見在濾網中的茶葉,而且茶葉不會浸在茶湯裡使茶湯過澀。皇家泰勒的伯爵茶非常貴,同樣125g的伯爵茶葉就是比唐寧(Twinings)貴上一倍,所以我也沒買過皇家泰勒的茶,也因為我都煮奶茶,所以不會把泰勒的伯爵茶拿來煮奶茶,太浪費了。偉展點的比利時修道院啤酒也很棒,在入口時就有一股非常濃郁自然的花香,這股花香到將啤酒吞下肚後還存在著,很香、很吸引人的啤酒。起司條也很不錯,有種QQ的口感,很下酒,配茶也還不錯。值得一提的是店裡的音樂,一首又一首的西洋老歌,也許是太久沒聽了,我們兩個人幾乎也沒說什麼話,就聽著這些老歌,這些老歌真是太經典了。

情人節的行程到此就算結束了,回家前的小插曲是,我因為一下子吃了太多的東西,結果一路一直打嗝,還得停在路邊休息,偉展說不知情的人會以為我們吵假而我跳下車生氣,或以為我喝醉了在路邊吐。但事實上是,我們兩在路邊一個在笑,一個在打嗝。在回永和的路上,還看到有人在河岸放煙火,不知道台北市是不是禁放鞭炮?因為情人節也是農曆的天公生,我很期待天公生這天,因為大家會放鞭炮,很有過年的味道,不過在紅館裡待到十二點半,沒看到師大路的哪個商家在拜拜的,讓我有點失望。

情人節這天早上我抽到的牌是Synergy(Six of Worlds),但它後方緊緊的黏了一張Confusion(Six of Crystals),我想這張Confusion是指我坐錯車,偉展弄錯餐廳這些事情,而Synergy右上方也有一對情侶,在大阿爾克那中牌面數字是六(VI)的牌是Lovers,真是非常符合當天的狀況啊!


紅館內部太暗了,所以我沒有拍照,放上當天抽到的搭羅牌,左邊是Synergy,右邊是Confusion。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