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試讀]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

  • 書名: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
  • 作者:馬克.李維(Marc Levy)
  • 出版:商周
  • ISBN:
  • 活動網址:連結
原以為這本書不太好讀,在讀這本的同時,我也讀著Yalom的《當尼采哭泣》,相較之下,這本小說真是輕鬆好讀多了。
《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的主軸是一對幾乎沒有溝通空間和時間的父女,一直到女兒朱莉亞要結婚的前三天,她接到父親的死訊,父親的葬禮就在她的婚禮當天。在葬禮結束後,情緒尚未平靜的她收到一個大木箱,裡面走出的是一個和她父親一模一樣,自稱是她父親安東尼的機器人,並要求和朱莉亞相處一個星期。
許多小說裡的主角會是以父子、母女或母子之間的相處情況來當故事主軸,這本小說的主軸是較少見的父女,這個女兒是個獨立自主的女性,有成功的事業,有一個比和未婚夫還有親密的男性同志好友,而不是常見的父親與年幼女兒的溫馨故事。
獨立自主的女性也會在婚禮前質疑自己將要嫁的這個人是不是真的要攜手共度一生的人?也會有愛人與被愛天人交戰。一個人的生命是不是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在茱莉亞年輕的時候,曾經有一段異鄉的戀情,而她那浪漫而感性的人生就停止在父親以強硬的手段帶回美國後停止了,在回家後她又創造了一個理性及獨立的人生。當自稱是安東尼的機器人出現,並開始與女兒在一個星期的旅行裡不斷的溝通與交談後,茱莉亞從理性、壓抑的個性中解放,讓她走向自己在年輕時走的道路上。機器人安東尼的角色就像西式婚禮中父親牽著女兒的手走在紅毯上,將女兒的手交給新郞,只是這條紅毯很長,從美國到加拿大到德國到羅馬再到德國,這麼長的紅毯只因為安東尼要把這個女兒從壓抑的人生中帶回她天真浪漫的人生道路上。
我很喜歡以下的幾段話,這對鮮少溝通的父女,在旅途最後一天的夜晚終於有了真正有意義的對話:
安東尼:「真有趣,我們都找出所有正當的理由來禁止相愛,只是為了愛受苦,有一天會被拋棄。可是我們是多麼熱愛生命啊!而我們心理很明白,有一天生命會離開我們。」
在朱莉亞與父親一番對談要離開房間時,
她問父親:「你想我們是不是有一天能夠不再被愛情折磨?」
安東尼回答:「永遠不能!除非妳運氣好。」
以下這段話其實有十分強烈的暗示,但沒有看到最後,會以為安東尼在為過往所做的事祈求得到女兒的諒解:
「...沒有一個父母親能替代自己的孩子去生活,但並不因為如此我們就不會去擔心,你們有不幸的時候我們不會跟著痛苦。有時候這會給我們一股衝勁去行動,設法指引你們的前途,也許會因為笨拙,或是愛得太過而弄錯,但要比什麼都不做來得好。」
當我讀完這本小說,會發現父親並不像女兒所想像的那麼冷漠,他雖然不知道如何和女兒相處但他總是默默的在一旁關照她,疼愛到縱容她,直到他擔心女兒的幸福時他才會親自出現來改變女兒的人生;而表面看起來獨立且成功的朱莉亞在實質上是一個衝動的女孩,在情緒的大起大落中,始終沒有看清楚真相,她怨恨自己一生的幸福被父親破壞,但在父親的安排裡,她才真正意識到什麼是愛,並放任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還是不離她父親的安排。安東尼在離開朱莉亞前所留下的那封信就像正常父親對女兒會說的話一樣,當他確定女兒的選擇後,就像他把新娘的手交給新郎時一樣,給予祝福。
沒有花太多心力去讀這本小說,雖然我覺得朱莉亞在柏林圍牆倒塌時遇見她的真愛是一件很值得玩味的事,但我始終沒有花太多心思去想這件事,我一路翻啊翻的把這本小說讀畢,看到結局時忍不住笑了出來,原來開頭的手機鈴聲是有意義的,而小說的結局就不會讓人以為這又是一本公主與王子從此幸福快樂的故事而已,我想,作者把結局安排的如此幽默,讀者還是不要急著翻到最後吧!

照片是4月25日在鶴岡八幡宮前所拍到的日式婚禮隊伍。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可管,例如《兒童與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

關於花精的FAQ(4)--使用篇

這部份有十六個Q & A,內容很多,我想應該可以解決在使用花精上最常見的疑問。 花精是芳香療法嗎?是保養品嗎?是藥品嗎? 花精應該算是順勢療法的一種,可以外用也可以食用,不能說是保養品,因為沒有保養品用在皮膚上的直接效果,可以確定的是,花精並不是藥品也不含所謂藥品的效用,但它確實能藉由自花朵萃取出來的能量來平衡人心中的負面情緒。 花精買回家之後要怎麼使用? 通常買回家的花精我們被稱為Stock Bottle,裡面有濃度較高的酒精,所以只要放在陰涼處通常可以放很久,但是如果你的居住地方較悶熱,還是建議放在冰箱裡會比較恰當。平常我們在使用的被稱為Treatment Bottle,調配方式如下: 你要先有一個30ml的玻璃瓶,要有滴管,可以少於30ml,買回家後先用沸水煮5分鐘。注意滴管部位的塑膠不要放到熱水裡。 在已消毒過的30ml玻璃瓶中加入礦泉水或是乾淨的飲用水。 從每個花精的Stock bottle裡各取出兩滴花精加到這30ml的瓶子裡。 每天喝四次,每次取四滴,加入水或是飲料裡,或是直接滴四滴到嘴巴裡。 如果你要搭配急救花精的話,加入Treatment Bottle中的急救花精是四滴,其他的花精還是以每種兩滴為主。 我已經有使用其他的花精了,我可以混用巴哈花精嗎? 原則上是不建議。像是如果你本身已經有澳洲花精的急救花精,就不建議再混合巴哈花精的急救花精。 花精在調配上最多幾種?可不可以三十八種全用? 一般而言一瓶Treatment Bottle裡最多不超過六種花精,因為太多的花精可能會讓你看不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也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可能短期內改善了某種情緒但長期而言是沒有改變的,也有可能會互相抑制。但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有些人可能只需要一種或兩種;有些人可能需要調配到七種或八種,甚至有些人需要三十八種全部,當我們真正的了解自己的情緒問題出在哪裡時,就知道適合的花精到底有哪些,再慢慢的排除掉不需要的花精。 用錯花精會不會有不良的影響? 不會,花精是很溫和的東西,簡單的就成份上而言,它就是水而已,頂多加上了白蘭地防腐,特別一些的說法是,花精多了自然界的能量。花精所改善的是我們的負面情緒或是較黑暗的性格,如果選擇了不適合的花精也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如果我已經有其他品牌的急救花精,而且還有很多,我一定要再重新買巴哈急救花精嗎? 不用,選擇最適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