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現階段的轉型是談減少中間人的介入


網際網路的發明至今約 39 至 40年,而 World Wide Web 發明至今年三月滿 30 年。這幾十年之間,技術進步的相當快速,但人類社會的改變是相當緩慢的。

有各式各樣的新式名詞、想像各種應用情境,情境的想像是快速的,無遠弗屆的,但實現這些應用情境於現實生活中,就會出現各種障礙:人權、法規、管轄權、既得利益者不願離開原本既有的優勢與權勢所引發的各種障礙…等,都會讓人覺得這些實際應用與當初想像願景的距離更遠。

有時我也不免好奇,在技術快速進步的當下,為什麼整體應用的實踐還是如此緩慢,還有許多所謂實體世界的法規、貿易上的關稅或非關稅障礙阻礙網路零售業的流通,或是嚴厲的法規造成部份網路應用的執行遇到障礙。

對去中間化的渴望


在國際貿易中有所謂的三角或多角貿易,藉由第三地或其他國進行節稅或變換外包裝,以降低在商品運輸、通關中各種可能發生的成本。

有些網站的線上金流服務是與第三方金流服務單位進行履約保證,保障消費者的購物權益,而銷售端也確定可以收到銷售收入。這些第三方金流服務單位不見得是銀行或保險單位,在法規的規範與門檻下,這些第三方支付單位也成了當時的新興行業之一。

中介角色可能藉由提供服務取得各方共識,取得自己提供服務的費用,提高交易供需兩端在交易過程中的滿意度,此時中間人的存在可能是其擁有供需兩端都不具有的知識或服務、承擔風險…等。

在科技進步,有許多重複性高的工作可以藉由科技或機械取代,而中間人卻停留在十年、二十年的服務水準而不願改革時,供給與需求兩端的天平就無法平衡。相對保守、選擇原地踏步的第三方組織(或中介組織),相形之下就成了「退步」的代名詞,在服務品質與內容沒有更新的狀況下,還繼續收取手續費,就會給消費者貪婪、不合理等負面形象。網際網路的出現使資訊大量的公開在網路上,各種為了滿足需求的應用工具也隨之出現 (以下為各種應用情境的想像):
  • 不需要支付銀行手續費、匯兌的匯差的風險,從台灣透過 P2P (Peer to Peer)交易工具,把錢支付給菲律賓的親人。
  • 直接透過網路資訊比價、訂票、訂房、訂交通工具、安排行程。
  • 透過網站、手機應用程式,可以直接媒合末端、時效性短的供需市場 (短期人力、計程車、腳踏車、日租套房…等。)
  • 藉由募資平台,來測試新產品的市場喜好程度與了解市場偏好。
  • 藉由 3D 列印機可以藉由相關材質,建立模型,也小量製作,讓創作者可以減少建製模型的成本,也可以不用在第一批生產時就要負擔大量的製作成本。
  • 藉由零售網站採買商品,可以直接一站購得,減少比價、找尋等時間成本的浪費,物流也快速的將物品送達。
  • 業主直接透過購買網路廣告,自己分配行銷預算,不再藉由行銷公司操作。
從金融業到製造業、廣告行銷到零售業,都顯示了消費者已無法滿足於現在中介角色所提供的服務,或是這些服務已能使用機器取代,例如以前人們必須大排長龍在銀行櫃檯前排隊,讓行員協助轉帳、提領現鈔,現在則可以藉由提款機進行多樣服務,甚至也可以藉由載具上的應用程式來完成這些服務。

許多談數位轉型的應用情境,其實是在談「去除或減少中間人」,而不是整體的轉型,這也是為什麼當大家在談區塊鏈應用或是談科技轉變時較難會有直接感受,但如果談到「減少中間人」的存在,相關業者和從業人員就會感受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更有可能會喪失工作權,而造成社會動亂。

中間人的角色是否還會存在?

以往曾有一本《世界是平的》便是在談不同交易過程中的去中間化。當「媒合」的工作可以被程式碼取代時,中間人反而更需要突顯其存在價值。人類的知識其實是透過「互動」產生,也是因為有互動才會有供需市場的存在。

網路讓資訊較以往透明,也使知識更為普及,逐漸減少資訊不對稱發生的狀況,在一些較不具專業性知識的技能都可能會被「程式碼」取代。在自己無法透過搜尋引擎、各種網站找到資訊的,就可能需要這類角色的出現,例如減少消費者時間成本的服務,就可能成為這個中間人或中間機構的價值所在。

UBER、呼叫小黃等媒合平台的血淋淋經驗

這是離大家最貼切的例子,UBER、呼叫小黃都不是派遣行業,但藉由資料的收集與配對,進行供需市場的媒合,將行之有年的白牌車、共乘服務轉至網路平台來運作。他們並不擁有車隊,也不負責管理車隊,而是藉由基本的信任、評分機制進行供需的媒合,僅此而已。

然而這卻使台灣、韓國既有的計程車車隊、業者、車行感受到威脅,往昔通訊網路沒有那麼方便時,計程車的供給市場、乘客的需求市場需要由相關業者進行媒合,於是衍生出相關的管理辦法。

科技會進步、乘客的需求也會改變,於是這些媒合平台讓願意加入的駕駛一同加入自由的供需市場,藉由資料應用、技術,讓原本可能是寡佔或壟斷的市場回到自由市場,使供需與市場價格直接在台面上透明公開的運作,以評價來建立信用。

開發應用的人在最初的念頭的確是要解決市場供需和資訊不透明的問題,重新建立乘客與司機之間的信任,不過,這樣的情況卻直接衝擊了反應能力較差的司機,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他們有極大的機會是整個交易對象中被剝削的角色。

零售業的去中間化

網際網路在商業化後,當時許多的想像應用情境是這樣的:「生產者直接透過網站來販售商品,不再像以往需要透過經銷商、零售通路的剝削,可以讓生產者直接賺得收入,不需要再被中間人剝削。」

各種大型的零售平台,配合物流、金流技術的改變,消費者從 90 年代必須先轉帳,再等 7 至 14 個工作天才能領取訂購物品,到現在可以直接線上刷卡、透過第三方支付,在 24 小時甚至 3 至 6 小時就能取得訂購物品。

許多實體店面零售業者也開始轉向建立自有的電子商務銷售網站,或是藉由其他平台銷售,實體零售業還有更多成本支出 (商品沒售出就是成本),而收入來源除了店面的銷售收入外,可能有加盟權利金、商品上架費……等。

網路零售業與實體零售業的收入與成本結構可能不同。網站銷售平台應該是這一兩年裡,因為網路零售平台出現,且貿易流通、各國合作而直接衝擊往昔零售業店面銷售成績。

消費者可能會在大型賣場、專售店買到廚具、家電用品這些高單價的商品,但不會在巷口的便利商店買到這些器物,但由於網路的出現,可以透過網站採購這些用品,並由物流業者將商品寄達,節省了許多交通與物流上的成本。

收入成本結構不同,所以當便利商店要數位轉型時,重點不是在商品,而是如何讓自己的顧客「在生活裡不能沒有它」而且會更重要,直接威脅到其生存。

一步到位可能會造成動亂,改革必須按部就班

在前一波工業革命時,機械取代人力時,有大量的勞工被迫失業,但同時也創造了就業,市場上出現了大量要能操控機械的員工。

以下兩張圖分別取自《第四次工業革命》和《21世紀的21堂課》,兩本書的作者都談到了企業在時代改變與科技進步下的因應,在《21世紀的21堂課》中更提到了政府的責任。


每個人都希望改變,都希望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有所不同。《第四次工業革命》的作者 Klaus Schwab 認為,數位化是第三波工業革命,而第四次工業革命,除了開創新的業務外,也要在現有的行業中發現不斷變化的價值;在《21世紀的21堂課》一書中,作者 Yuval Noah Harari 也提到了放慢改變的速度以創造足夠的新工作機會,以彌補大部份的工作損失。兩個作者分別是自經濟、社會、心理、教育的不同角來改予建議,並告訴每個希望改變的政府、企業、服務提供者、消費者、學者…等不同角色都需要參與,而不是只單純追求「改革」。




  • 本文上方照片:Thought Catalog on Unsplash
  • 近幾個月覺得有幾本書是很重要的:《第四次工業革命》、《21世紀的21堂課》、《真確》、《不當行為》,它們不太好讀,但多讀幾次就會覺得作者似乎早就看到網路科技應用的發展和現實世界運作上的衝突,但很可惜的是,幾乎無法避免,甚至必須在發生後才知道要如何預防。
  • 30th Anniversary of the World Wide Web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