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Freedom Online 年會參與分享到國際會議參與心得(2)

FOC 的31個成員國國旗


  • Tackling Online Disinformation

    這一場討論的主題是如何應對網路上的不實資訊。不實資訊在各國都造成困擾,也讓各國政府疲於奔命,希望能做事實查核並公布,但又不希望讓民眾覺得政府在監控他們的言行。

    主持人在開場時談到 FOC 在2018年柏林年會時,對於不實資訊處理方式的聯合聲明外,也談到不實資訊對於社會氛圍的威脅,也是造成人民互相對立的原因之一。

    主講人之一的媒體記者談到他在2020台灣總統大選時,與台灣的團隊一起工作過(之後確認是該媒體在台灣的分支,而非台灣的事實查核中心),也知道選舉是十分容易操弄不實資訊的實際。如同在2018年 FO 柏林年會時,ICANN 被要求查核不實資訊,但ICANN 明確的表示他們只負責域名,並不負責內容審查,所以各國事實查核的部份,還是由各國政府或是民間單位自己處理。例如 Africa Check 這個單位,他們是屬於非洲國家聯盟,所以該組織在不同國家都有成員查核不實資訊,並要求散發不實資訊的單位更改為正確資訊。

    這引發了我的疑問,於是在會後向主講人請益。如果不實資訊是在捏造流言、製造社會對立,但緊迫盯人的查核制度是否也是把一件事情以二分法「對」與「錯」,這不也是造成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對立嗎?

    該主講人也了解這種情況不能以二分法的「對」與「錯」來描述,但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在使用網路、看到資訊時,很容易就會遇到文字遊戲,造成把資訊的判讀簡化為「對」與「錯」,就算台灣的實事查核中心或是各種即時通訊的機器人都投入了事實查核作業,但有些意識型態問題也較難在短時間內化解。這也是自2018柏林年會時不斷提到的需要提升每個人的資訊素養,不能太過單一的資訊來源,這樣會更容易被操弄。

  • Human Rights Impacts of Cybersecurity Laws, practice and policies.

    這是 7 日早上的四場座談會的其中一場。其實這四場座談會裡,除了這場人權對於網路安全法律的影響外,另外有許多有趣的主題,例如資料保護與數位身份辨識、社群網站與兒少保護及全球網路治理的建構。

    在這場人權對網路安全法律的影響座談會裡,提到了在 2017 年協助翻譯的「關於以人權為基礎的網路安全建議」(Recommendations for human rights based approaches to cybersecurity)及在2016年時,由荷蘭、愛沙尼亞政府所提出的聯合聲明,在此年會裡,除了同樣基於人權基礎外,並再次進行更新。同時在這場座談會裡也提到了,很多關於實踐的案例,層級都還不夠高,可能也因為不同國家還是需要一個共同標準。於是主持人在會議中重申了13條「關於以人權為基礎的網絡安全建議」,同時也提到對FOC的影響層級應該要更高,但還是以「人」為中心來建立網路安全法律與政策。

    在會議中也提到有許多不同的組織、專家用不同的文字在討論同樣的議題,但卻可能因為角度的不同,例如政府角度、業者角度、開發人員的角度不同,各自行成為封閉的群體。愛沙尼亞的代表就提到了自身利用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機制,讓溝通的過程透明且公開,突破與連結不同的群體,讓每個不同的電信提供商能讓愛沙尼亞的人民在國境內能使用快速又穩定的WiFi,但又不會讓電信商一毛錢都賺不到。

    會中也討論到如何「訓練專家」。對於一般人民來說,是要讓他們有基本的網路安全意識、懂得保護自己,但對於專家來說,他們可能需要連結不同的Silos,藉由政府提供的資料、公開的資料、研究計畫或是由政府資助研究計畫,讓這些專家們可以互相交流與找到共識,畢竟都是有共同的目標,但可能因為不同角度與立場,較難達成共識,也難以討論出可行的方案。

哪裡討論網路政策的最適場域?如何連結不同的群體?

因為中間有許多和其他人交流的機會,例如在會議裡都會看到可愛的青蛙,原來是爭求數位權利的吉祥物,同時也和其他人聊到,有沒有參與過其他網路治理議題相關的會議?例如聯合國 IGF 或是 RightsCon 或是ICANN的會議?

有一位參與者的意見讓我印象深刻,在參與過聯合國 IGF 、RightsCon 及幾次的 FO 年會後,這位參與者希望能參與 ICANN 會議,但每次在寫會議補助金申請時,卻總是申請不到會議機票與住宿的補助。我問他在親身參與的經驗裡,為什麼會想參與 ICANN 會議而不是繼續參與聯合國 IGF?這位參與者說,如果只是參與聯合國 IGF 但沒有任何提案的話,整天在那裡也只是浪費時間,他也無法外出,而有些議題的討論過程只是無意義也沒有交集的各自闡述,沒有辦法有實質的建議。而在他的認知裡,ICANN 則是全球網路政策的討論場域,所以更希望能參與 ICANN 會議。

我回憶自己參與 APrIGF、TWIGF 與聯合國 IGF 的經驗,IGF的確很容易因為國情文化不同,如果會議主持人的凝聚力不夠又或是只是為了提案而提案的話,的確很容易淪為各自表述而無交集的議程;但 ICANN 會議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參與,因為需要了解各場次網路政策討論案的前因、歷史,不然很有可能被台上的主持人或專家當眾要求提問者把過去的討論案讀熟;APNIC 每年兩次的政策討論會議,如果參與者不了解原本 APNIC 的網路政策又非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又或是對於電信、網路通訊相關基礎設施高壓管制或是由軍方在管制的國家,一般人也很難參與政策建議或修改的討論。這些都是為什麼在IGF的場域裡,會有更多研究人員、人權團體、倡議人員參與的原因,相較於關鍵網路基礎設施的議題,其他在網路應用層發生的事情都是顯而易見、也更容易讓所有網路服務的使用者們提供意見,而不是只有營運商、法律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所討論的場域。

另一位 FO年會的參與者則提到,由於像 APNIC 會議裡,總是有大量的技術人員或是難以了解的網路基礎架構的知識,加上其專業並不在這些技術領域,所以覺得參與這樣的會議,會讓他覺得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這些都呼應了就算不同領域的專家在討論相關政策、議題的共同場合,不同的專家在彼此之間還是形成各個不同的小群體,有的因為區域文化相近而容易聚在一起,有的則因為國家對網路管制程度不同而很難交流,有的則是政府人員不願意採納民間團體的意見而一意孤行,在亞太地區就已很難達成共識,如果全球都要達到一致的目標,難度真的頗高,但努力突破隔閡也是不同平台成立的共同目的。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注意心理健康,善用心理諮商資源

在很久以前,我粗略畫過幾張統計圖表丟在社群平台上,不過,也許是時候寫一篇文章來說這些資源的重要性。 台灣衛生福利部(衛福部)自2024年開始提供一個很棒的資源:「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我直接引用頁面中的內容,即自 2024年8月1日起,衛福部擴大補助3億3,600萬,提供15歲到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的青壯世代,可以補助 3次的諮商費用 。有興者可以閱讀 相關頁面 內容。這對青壯世代是非常棒的一件事,這個世代的人會被網路上的影音文字迷惑,感到茫然,卻找不到出口,社群網站上日益增加的負面情緒、工作與家庭帶來的壓力、空白的社交生活、有些人會利用其他線上工具抒緩心理壓力,坊間也有愈來愈多的身心治療診所或是心理諮商中心,在衛福部的 專案頁面 、 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上也有列出合作的機構,可以增加信任感。各種工具、方式都好,但不要落入詐騙集團或是奇怪的宗教團體就好。 了解台灣的自殺死亡狀況 這段是我後來才補上的。本想跳過這一段,但我發現,這個部份很重要。 我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找到「 自殺死亡及自殺通報統計 」資料,於是我統計2019年到2023年全台灣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並製成圖: 2019年至2023年不同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統計(單位:人) 自第上圖可以知道,在這 5 年裡,45 至 64 歲的死亡人數都是最多的。於是我也好奇的去找了不同性別在這區間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 2019年至2023年男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女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很遺憾的是,在14歲以下都有自殺死亡的孩子,不論性別都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在這 5 年中,不論男女,在 2019 年的 45 至 64 歲都是自殺死亡人數最高的,男性是 970人,女性是 513人,2019年是新冠疫情開始之初,那一年有許多人可能面臨失業或因隔離而心理壓力或情緒失衡選擇自殺,我沒有再去找更進一步的資料。自不同性別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性別統計來看,除了 14歲以下的死亡的孩子外,男性自殺死亡的人數是女性死亡人數的近 2 倍。 粗略了解台灣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狀況 由於衛福部的「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專案的補助對象是 15 至 45 歲,於是我好奇為什麼 46 歲以上的對象不在補助範圍裡?是不需要還是 46 歲以上的人有能力負擔諮商費用?先不想那麼多,...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