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關於電子支付工具

一直在想要用什麼樣的名稱比較合適,Mobile Payment 在台灣叫「行動支付」,直覺是指行動載具上的支付應用程式(APP),雖然廣義的說智慧手錶上的悠遊卡晶片應該也算是行動支付,但在這篇文章裡,我用行動支付來簡稱手機上的支付應用程式。

這篇文章是要記錄這幾年來,有兩個曾經被做為無現金支付工具標竿的案例,最近看到後續的報導,所以記錄一下這兩個範例的發展。

台灣的科技業媒體報導,台灣在2017年時進入了行動支付普及的年代,也許因為台灣要提領現金方便,銀行的辦事效率高,所以民眾很習慣支付現金,同時也因為台灣民眾比較信任政府發行的貨幣,所以發行者在推廣無現金支付,不論是早期的刷卡或是後來的行動支付,都有一定的難度。這不是台灣比較落後,而是文化和政策的影響,都無法單一把責任歸因到某個角色上。

肯亞的 M-Pesa

不論在推廣無現金支付還是行動支付,多少都會提到 M-Pesa 這個案例。它是2007年3月6日開始協助開發中國家或是開發程度較低的國家、金融體系運作效率較差的地區,利用「手機」來作為支付的工具,所謂的貨幣並不是我們認知裡的金錢,而是「通話時數」,例如我把 3 分鐘的通話時數轉給某個需要的人,而這個人可能會為了這 3 分鐘的通話時數提供勞務或其他財物。在創立之初就有 100萬個肯亞用戶加入。

這對動不動就把電信服務用固定價錢吃到飽的台灣民眾來說很不可思議,也無法想像通話時數、通訊能力在其他國家是多珍貴的一件事。而 M-Pesa 在非洲國家可以運作的這麼好,不外乎是人民無法信任政府、不信任政府的貨幣制度,銀行辦事效率差、政局動盪不安的國家。

上面的文字在推廣行動支付時很常見到,但在 2007 年到 2017 年這 10 年裡,M-Pesa推廣到南非時,也許有各種的因素,它在南非的推廣成效不好,反而退出了南非。這些因素可能是:遇到效率更好的競爭者、當地政府不支持、當地政府管制通訊能力⋯⋯等各種可能的原因。

M-Pesa至今還在運作,還有許多國家通行,但我相信同樣的方式來通話時數不受限的台灣反而沒什麼成功機會。

芬蘭的 MONI Card

當敘利亞的難民可以進入歐盟國家尋求庇護時,歐盟的各國政府都在煩惱如何管制這些人的身份,同時如果這這些難民要留在國家工作時,要如何讓他們參與經濟活動或不破壞當地的治安與避免金融犯罪。

從 MIT Technology Review 的報導裡可以知道,當時芬蘭政府使用了號稱與區塊鏈技術結合的 MONI Card 來協助難民建立身份,並要求雇主將難民在當地工作的工資存入 MONI Card裡,讓他們透過這個系統參與經濟活動,而這個試驗在當地也形成了自己的生態圈,他們也藉著這張卡片有自己的經濟活動。

在為區塊鏈技術瘋狂的2017年裡,MONI Card 總會被拿出來作為標竿,畢竟:(1) 各國都不知道該如何迅速的管理大量進入的難民,也不知道他們是否造成自己國家人民的安全,(2) 區塊鏈是新技術,這個應用十分創新,(3) 而且區塊鏈的的特性也讓人無法輕易更動交易記錄,似乎可以管理難民。

在三年後,追蹤區塊鏈應用時,則讀到了芬蘭政府後續的政策決定。

芬蘭政府在 2019 年 3 月公布,要求難民們和雇主們改用 PFS Card,且不要再使用 MONI Card帳戶,4 月時就會停止支付相關的費用到 MONI Card 裡,也會要求 MONI Card 把帳戶裡的錢轉到 PSF 帳戶裡,當時也卡了 20 萬歐元在 MONI Card 裡,讓使用 MONI Card 的難民們發生財務困難。

PFS Card 其實是芬蘭政府原本用來管理監獄受刑人帳戶的卡,透過銀行系統監管,而現在的 MONI Card 似乎不像以前一樣號稱和區塊鏈技術結合,而是使用 MasterCard 的系統,同時還有許多遺留的資金還在裡面,芬蘭移民局也還在調查那些資金的流向。

創新支付工具的風險

當每個人看到中國的支付工具或是上述的 M-Pesa 的成功影響,其實背後隱藏的是人民對政府系統的不信任、害怕政府與銀行系統之間的貪污,而 MONI Card 讓我看到的另一個風險,當公司創辦人或政府決定轉換系統時,沒有議價能力的使用者將會蒙受最大的損失。

對於一般使用者來說,把現在使用的貨幣存在這些支付工具的帳戶,並在同一個系統裡使用竹,既方便又有效率,但這些創新工具並不是「銀行」這種受到政府嚴格管制的金融系統裡。所以倡議者在鼓勵這些系統時,也要想想它讓每個人面臨的風險是什麼?當政府本來鼓勵hdnini民們使用創新的系統,兩年後突然來個大轉彎時,對人民的衝擊有多大?有沒有想過如果在台灣,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創新的應用還是需要時間去考驗的,MONI Card 讓我看到政府支持創新,也願意嚐試,但卻出現了意外,我想相關的訊息還是要再查證,但也的確讓我發現許多國外成功案例是需要時間觀察和考驗的。


Photo credit: PhotoMIX-Company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可管,例如《兒童與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movie]記憶中失落的迷人氣味 Perfume

書本: 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作者:Patrick Suskind 徐四金 譯者:洪翠娥 出版社:皇冠 電影: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導演:Tom Tykwer 演員:Ben Whishaw, Dustin Hoffman, Alan Rickman, Rachel Hurd-Wood 原聲帶: 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 - O.S.T. 在博客來網路書局買香水電影原聲帶 配樂:Berliner Philharmoniker 柏林愛樂交響樂團演奏 相信有不少人都看過德國作家徐四金所寫的著名小說《香水》,對這部電影的上映也是又期待又害怕。今天和排休的偉展兩個人到中和國賓影城看了這部電影後,都覺得這電影票錢花得值得,而且也意猶味盡的準備買下DVD和原聲帶。 雖然說這部電影在上映時,作者並未出席首映會,但對於讀者來說,雖然電影的部份有做部份的修改,刪掉書中的部份情節,忽略了小說開頭最重要的部份,但仍是相當好看的,在配樂上、男主角的確有詮釋出 葛奴乙 對於香氣保存的渴望與對氣味的貪婪,由其是他臉上的肌肉會因為對氣味貪婪而顫動著,難怪導演選角選了很久。 在目前所能看到的商業活動文宣裡都提到葛奴乙生來是沒有氣味的,這點其實有些問題。他並非天生就沒有氣味的,在書裡,他出生在一個非常炎熱與臭味衝天的環境裡,小說裡是這麼寫的: 「這種臭她感覺起來不像別的臭,而只更像一種令人受不了的醉人的東西,像百合田,或像放太多黃水仙的密封房間」 因為這醉人的香氣,她暈了過去並滾到路面上,雖然醒來繼續做生意,但沒多久就上斷頭台了(電影裡是受絞刑)。所以葛奴乙並非是生來無氣味的,在我的解讀裡,他一生中的氣味就在出生的那一剎那散發了出來,也許是回饋給那位沒愛過他且嗅覺已遲鈍的年輕母親。然而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會有這樣的味道其實也不尋常,嬰兒的味道其實是一種甜甜的蜂蜜牛奶香,暖呼呼的,當然還帶著點尿布的味道,書裡也有描寫,但如果沒有確實的聞到嬰兒身上的香氣,其實很難想像出來。 這也是這部小說和電影成功的地方。在小說的剛開頭章節裡,幾乎都是對於氣味的描寫,讀者要一邊閱讀著文字,大腦裡還要一邊將文字處理成氣味的記憶,但平凡如我,也無法聞過所有的香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