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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開放資料看不同部會間的資訊落差

最近因為想查詢某些資料,而分別向經濟部與衛生福利部請求提供資料,從兩個部會的回應中,可以了解到我們的公務人員對於「開放資料」理解程度的差異: 在 政府開放資料平臺 提問後第四個工作天得到 經濟部的回應 : 目前本局已提供去除個資之104年度違反商品檢驗規定之公開資料,105年度之資料因仍在進行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動作,預計106年5月將公開。 經濟部的回應 從回應訊息中得到以下的資訊: 資料已更新。  不能開放的原因。  預計開放的時間。  本案的聯絡人、聯絡資訊。 對於「Data Set資料集」的定義是:歷年度、累積的資訊,而非當年度的資訊而已,但也許是問題只問了104年度,對於文字理解上的誤差,所以標準檢驗局只提供當年度的資訊,所以就再向經濟部索取更進一步、完整的政府資料( 連結 )。 在提問後的第五個工作天得到 衛生福利部的回應 : 檢驗不合格產品與廠商相關資料已於本署網站/不合格檢體專區公開,為確保資料之正確及公允性,相關資訊以PDF檔呈現,民眾若有需求可上本署網站查詢。 衛生福利部的回應 這樣的回應內容相當於「恕難提供」。衛服部的理由是「為確保資料之正確及公允性,相關資訊以PDF檔呈現」,在這個技術躍進的年代,筆者只想回應:「難道PDF就不會被變動嗎?在假新聞充斥的時代裡,政府部門自己提供出來的資料都不能被信任,要民眾信任什麼?」 部份支持政府開放資料的人認為,政府資料能協助民眾監督政府,然而政府資料除了監督政府,這些資料還能讓事件、新聞被驗證、協助閱聽人不受限於政府(與大眾媒體)刻意設計的內容看到檯面下的目的。 例如消費者常在一般的新聞媒體上得知衛福部可能對食品進行檢驗,但完整的不合格商品名單、廠商品單卻無法自媒體上取得,消費者就必須再到衛福部及其相關局處署網站找尋相關的資料。網站裡所提供PDF資料適合在瀏覽器裡閱讀,對於一般的網路使用者來說,也是普遍的閱讀格式。 今天小莉的阿姨送了她一組保養品,小莉想看看這個品牌的保養品是否符合衛福部的檢驗: 她打開電腦(或手機) 找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前提是我知道這是由食藥署負責) 在食藥署網站 用滑鼠找到「業務專區」下的「化粧品」 再找到「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GMP)及通過名單」 通過化粧品GMP查核名單 分別是一

從「Privacy 是人權議題,由政府來立法保護,Security是 Nice to have」所引發的聯想

昨天下午參加了iThome所舉辦的 2017台灣資安大會 ,其中一場講座的講者講了這麼一句話: Privacy 是人權議題,由政府來立法保護,Security是 Nice to have 雖然在各個領域裡不斷強調要教育廠商、工程師、使用者(消費者)在產品與服務開發過程、使用過程中都要有資訊安全的概念,但說真的很不容易,以目前台灣的使用情境而言不是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他人的隱私的觀念。 案例一:有次在超商購物,聽到在咖啡座上,有個客人的電話應答:「XXX小姐您好,…您的出生年月日是XX年X月X日,身份證字號是0000000000,地址是…」我訝異的轉頭望向他,這位先生知道他已經在公共場合洩露他人的個資了嗎? 案例二:中國的通訊軟體微信,一直以來都有使用者訊息被監控的情形出現。當我建議周遭的朋友們不要使用這款軟體時,他們會回應我:「我又不是什麼大人物,有什麼好擔心的。」 案例三:總是會有因為使用者不當的操作或安裝了有安全疑慮的程式讓自己手機被入侵,使私密影片、照片,被公開社群網站上。更不用說四處打卡,連在家中也要打卡、拍攝自家內部裝潢給人看、讓人知道你的作息的人,只要有心人都能知道你家中什麼時間有沒有人在家。

智慧城市不是只有得獎、入圍而已及參觀智慧城市展感想

之前參與了第8次的火箭聊天室,講者Roy Lin提到了:「當大家在提到『智慧城市』四個字時,想到的多半是:智慧停車、智慧燈柱、智慧巴士...等項目,多是以科技發展的角度,卻沒有自設計師的立場出發,也沒有人想過是要以『智慧』的方式來處理城市生活裡所面臨的各種問題。」不斷反思這段話。 智慧城市不止是在談解決方案,更在談系統整合 打造智慧城市並不是談如何拿到ICF(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的 智慧城市評比 ,更不是拿裡面的評量標準拿來當作是施政的KPI,若要讓居住於其中的市民有感,應該要先找出都市中需要被解決的問題,例如利用政府開放資料找出都市中的閒置空間,實際去探訪這些閒置空間的規劃是被作為停車場、公園或乾脆荒廢的一塊地,又或是透過資料視覺化來顯示城市的脈動,藉此可以在未來進行商圈規劃或是都市更新發展等。有些國家如新加坡便是與日本合作智慧節能系統,鼓勵國內的新創研發,投資海外的創新研發,並應用在國家發展中,以期讓人民的生活更便利。

留住本土廠商、吸引海外廠商:仍待改善的台灣法律環境

本文刊登於Rocket Café:   留住本土廠商、吸引海外廠商:仍待改善的台灣法律環境 。因為撰寫時間匆促,感謝辛苦協助的編輯。 日前 EZTABLE宣布將企業總部移至印尼 ;報導中提到,業者將總部移至東南亞國家的原因,除了投資人的壓力外,也想拓展該區域的市場,並節省與當地業者合作所需要支出的差旅費。 姑且不論EZTABLE出走到底真實原因為何,從台灣的政策和法令環境來看,要是筆者自己經營公司,在這種內外夾擊的狀況,加上投資者的壓力,可能也不得不轉往海外經營。 當然,每家廠商選擇出走或留下,都有複雜的原因;但檢視我國的法令環境,對留住國內廠商,吸引國外廠商來台,仍有諸多障礙。 資通安全管理法,對於開發業者的挑戰 「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在去年底未能通過,在草案第六條提到:「行政院得委任或委託其他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資通安全整體防護、國際交流合作及其他資通安全相關事務。」而自第17條起則是對非公務機關的規範,第19條規定如下: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查核資通安全維護情形發現重大缺失,或遇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而認有必要時,得派員攜帶執行職務證明文件,進入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非公務機關場所檢查,並得命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配合措施或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對於前項之檢查,非公務機關及其相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參與檢查之人員,對於因檢查而知悉之他人應秘密之資訊,負保密義務。  就筆者解讀,由於行政院並無人力與編制可對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進行相關資安檢測,所以得委外進行檢查工作;同時若是有發現重大的資通安全事件,有權直接進入私人公司檢查相關資料。 如果你是開發商,面對這樣的法律,會選擇把營業機密相關的伺服器放在台灣還是國外?如果該公司本身不是台灣企業,企業總部、相關開發人員與機器都在國外,政府就只能檢查公司在台灣的辦事處。因為台灣政府沒有權力去搜查國外的總部。這樣就輕鬆規避了這條法律。

全台灣有多少行動通訊基地台?

其實是呼應之前交通部為了縮短偏鄉的數位落差,打算對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提供相關補助方案的 新聞 ,所以想找關於行動通訊品質的調查資料。 先從目前已開放的資料開始,目前僅查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通傳會)在政府開放資料平台上所公布的 行動通信業務基地臺統計(區分縣市) 資料,資料的統計期間為2016年11月。 觀察統計得到的結果: 台中市為全台灣基地臺數最多的地區,共計有13,011個基地台(原以為是台北最多,其次是新北,但沒想到是台中最多)。 台北市的基地台數低於新北市。 六都的基地台數都排在前面。 資料: https://goo.gl/tW7XAY 圖表: https://goo.gl/iMFqlt 沒有加上資料標籤的原因在於使圖表過於混亂,雖然有互動模式,但目前也不是我最喜歡的呈現方式,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重新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