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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讀 Creditworthy 這本書時突然意識到原來在我們使用「信用卡」的當下,已經成為了願意被政府、財務金融體系追蹤與分析消費行為的消費者。政府、銀行、任何一方,都可以透過合法的管道取得這些消費記錄、個人財務的信用評等制度。
對於擁有規律收入的民眾來說,信用評等制度同時也決定了個人在金融財務體系的信用等級。它可能決定了在申請貸款時的金額、信用卡的額度、影響到一個人如果要移民去其他國家的機會⋯⋯估計在一般生活情境裡都會認同這些財務金融體系的信用查核與稽核。
在網路交易漸漸成為主要消費方式的年代,在許多交易平台、媒合平台也建立了所謂的「評等制度」。為了減少「第三方機構」的存在,買賣雙方可以相互評價,並列在該平台中提供其他買家、賣家參考是否執行交易。個人的消費記錄不止可以從銀行體系取得,電子商務平台(B2C、C2C零售業如拍賣;服務業如共乘服務、叫車服務、外送平台⋯⋯等)上幾乎可以公開所有的評價記錄。消費者可能在消費之前,先用相關的服務平台看看這個店家在消費者的評等如何,可能會因為頁面上的負面評論過多,而打消了前往消費的意願;找尋飯店前,先去相關的平台看看顧客對其評價,再決定是否訂房消費。
之後各種電子支付、行動載具,把消費記錄存在服務平台業者、商家、金融業者的資料庫裡,並任這些業者們分析、觀測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使用偏好。
有天晚上我使用了叫車平台,並指定女性司機。對方在看了我在上面的信用評價後,要求以電話溝通,確認我也是女性,並且沒有安全疑慮後,才決定執行這次的叫車任務。也聽聞過有些公司在聘用員工前,可能會藉由 email去找尋員工社群帳號的使用記錄,或藉由任何方式去找出對方的數位足跡,也許不會明說,但這些數位足跡或多或少都會影響雇主決定是否聘用的意願,這些數位足跡、評等、公開的言論,都構成了一個人或是一個店家在數位世界的樣貌。
公開透明的評價或評等資訊,看起來保障了買賣雙方、減少第三方單位的介入,但我也開始反思,當人權團體都在批評中國的社會信用制度在侵犯人權時,網路使用者本身其實也逐漸依賴著這樣的評等制度。例如在社交平台上,一個陌生從未見過的帳號送出了交友要求,你是否要接受對方?衡量的標準依據是什麼?和你的共同好友數?有無見過面?還是其他的公開資訊?在社群媒體或數位服務評等資訊為 0 的新進人員,是否也要經歷過一段更辛苦的耕耘期或是耗費更高的行銷成本?
有些人就會認為,那不要使用社群平台,就沒有相關的問題了吧?在如此重度依賴社群平台的年代,沒有提供任何公開資訊的人,是否就被這樣的社會排擠?如果一個人要融入數位社會的第一步是什麼?其至還有看過關於男女交往前,先看對方消費評價、記錄的潛規則。也許有些人看過以下這支影片,描述男女朋友交往,但男方卻沒有任何社群帳號,造成了女方的恐慌:
在以往年代裡,網際網路不是唯一的工具,也不需要時時刻刻都依賴著網路服務,隨時可以離開網路,透過其他方式取得資訊,藉由人與人現實的互動,而建立人際關係,所以在長輩們常會告誡一句話:「名聲要留給人探聽」,也就是要建立個人的好名聲,避免落人口實。在我們成長的年代中為了保護兒童與青少年,有些網路服務平台是拒絕 13 歲以下的兒童註冊帳號。
現代的資訊社會裡,網路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對現在與未來的孩童,網路就是生活,任何事情都可以透過網路來協助處理,提升效率、節省時間,為什麼還要過著上一代的生活方式?網路不就是要來幫助大家快速找尋資訊、處理問題、節省時間的嗎?
不同於我這個年代的人可能到十幾、二十多歲才開始建立自己的數位身份,有些孩子可能一出生就已開始建立自己的數位人格,從父母上傳至網路的照片,到小朋友們透過技巧為自己在社群平台註冊帳號,藉由簡單易用影音平台建立自己的品牌、自己的頻道,他們無時無刻都在創造自己的數位足跡。身為家長,要如何和孩子們溝通並開始教導小孩子們使用網路、注意自己的數位足跡、建立自己的數位身份,避免成為長大後的遺憾?
在我們高喊保護人權的當下,也在不知不覺中藉由這些評等制度建立了自己心中的衡量標準,大概也是網際網路為人們帶來便利生活之外,也默默的帶來了「評價」、「分級」的效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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