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mur一下就好,可是twitter有字數限制,加上剛才看到阿po寫的 【電影非影評】亂談國片行銷 再加上看到有些人對於寫書評寫影評甚至可以因此得到報酬的行為嗤之以鼻,或是有人覺得這麼私密的東西為什麼要放在blog裡讓大家看讓大家抄再把自己氣個半死的行為感到可笑。 連日來遇到的訊息都讓我想長篇大論。當然也可以置之不理,大家省事。 前天在壹陸壹門口遇見一個客人,我們聊起花精,聊起塔羅牌,然後聊到電影,她問我最近有哪些電影可以看?二話不說就推薦「 最遙遠的距離 」和「 深夜在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 」。稍微聊了一下,她覺得這些電影都很不錯,可是她很擔心電影不賣座,因為台灣的藝術欣賞還要再教育,所以這類型的電影在台灣生存的機率很低,票房也不熱門,也聽到她認為教育制度需要再改進的說法。 昨天在搜尋資料時,看到有個暫存頁面的資料字面,作者寫著:「...閱讀是一件很私密的事,不需要放在網路上讓大家分享...」 於是一直想,如果因為社會環境和教育已經讓我們變成不懂得欣賞的人時,那我們是不是更應該用我們以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的力量去把好的東西告訴更多人?如果有機會比別人先知道,是不是能做好一個審核的角色,把好的事物或資訊推廣出去,讓出版社活下去出版更好的書,讓導演再拍更好的電影;不好的就反應給廠商知道,讓他們減少在上市後賠錢的機會,減少員工可能被裁員或是其他惡性循環的動作-這是行銷的用意之一。 可是現代人對行銷討厭到了極點,因為不道德的行銷人員、強迫推銷的手法都製造了消費者的不悅感,於是變成消費者會為反對而反對。我必需說的是,如果要反抗一個市場規則,你要先知道遊戲規則怎麼玩。這句話是正確的說是 If you want to change the game, you have to play the game. 有理想是好的,理想能讓人堅持,但只有理想沒有實際參與,就有點理想化。比方說,我的blog裡有AdSense、有博客來策略聯盟、有時還能偶爾得到試讀小說或電影特映會的機會。當各大媒體在報導網路賺錢多容易多簡單,有哪個部落客因為使用AdSense拿到支票時,多半知道那些人為什麼能拿到支票、他們的主題是什麼、blog的tone如何經營、瀏覽者的胃口在哪裡、市場有興趣的主題是什麼,以及,這個國家的人民偏好哪個主題及消費者行為。裝了Google AdSense和博客來策略聯盟有一段時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