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閱讀。兒童時期時大人規定九點就要關燈睡覺,但我總是在大人離房後,藉著昏暗的夜燈讀著童話故事書,於是我在國小二年級時就得到了臉上得掛副眼鏡的獎勵,當隱形眼鏡變成像衣服一樣普遍流行後,醫生說我的眼睛不適合戴隱形眼鏡,於是這副眼鏡陪了我許多年。當我進入國中只能讀課本的時期,依然抱著小說不放,身邊的同學讀卡謬、讀三毛,我讀歌劇魅影和茶花女、曼儂。高中聯考後,讀卡謬和三毛的同學,穿上黃衣黑裙,而我則進入技職體系。 喜歡閱讀,甚至到了貪讀的程度並不是多了不起的事,反而不是件好事。任何事情到了「貪」的程度,就不會帶來好事,所以才會帶來一副大眼鏡。 讀不見得要寫,因為國小每週都要寫讀書心得,而我看的書其實也沒什麼好寫心得的,就小說啊!還多是翻譯小說,不像別人寫什麼國學常識類的內容,所以直到大學畢業,我都不愛寫讀書心得,寫就寫日記裡就好。 最早又讀又寫是在大學畢業後在出版社做事,剛好公司有本商業刊物要寫書摘,找不到作者寫,又因為是讀商管,所以這份工作就變成公司內部允許的兼職工作,對,有稿費,但三個字才一元,又不能抄過兩百字。之後,就欲罷不能的把讀書心得當部落格裡的內容來寫,但只能站在書店裡讀書,每個月能花在書的金額上真是少的可怕。 去年,出版業界有了個特別動作,買一本書附一小本試讀本,試讀本中有一點內容足以引起人的好奇心。第一個引起我好奇心的是《失物之書》,於是我買了《失物之書》,它也成了我們一家人喜歡閱讀的書籍之一,在買《失物之書》的同時,博客來附了《偷書賊》的試讀本,去年夏天,我們家的三個女人非常開心的讀著這兩本書。 適量的閱讀會刺激寫字慾,一篇一篇的讀書筆記就這麼出現。接著是第一次參加全文試讀的《秘密晚餐》,它也是一個競賽,大概是我看過最高額的讀書心得競賽,之後的試讀活動,也許是沒注意,最大的獎品就是出版社送上新書一本,而試讀的條件也愈來愈嚴苛,像是在做身家調查,要註明參與活動者的工作、要簽同意全文使用於各種用途的授權書、要提供網路書櫃的連結(如果有的話)…然後,出版商們姿態愈來愈高,甚至千字心得。千字心得也沒有不好,對於像我這樣喜歡抄書的人來說,千字心得也不致於全都在抄書。 試讀已成選書的一個管道,試讀也提供了某種程度的樂趣,當我收到試讀本或是「錄取通知」時,是愉悅的,也許比起一般讀者早一步讀到未出版的書籍,儘管拿到的可能還是有許多別字或印刷不佳的試讀本,但對我來說,出版
詩人們總說,當我們回到童年時代生活過的一幢房子,一座花園,剎那間就會找回從前的我們。~追憶似水年華(3) 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