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20210510 區塊鏈應用上的域名服務

真的不是故意只看這類文章,但休息一個週末後,這一方面的訊息還是比較容易吸引我注意。原因在於:

  1. 現在在談的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真的和我接觸時是不同的事。
  2. 還是無法將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應用混為一談。
  3. 在以往,區塊鏈的優點是安全、不透過第三方、透過共識完成,所以如果被攻擊,可以從時間戳記 (Timestamp) 來回溯,只承認原本的資訊。

不過目前的加密貨幣很多的問題是在交易所,可能是交易所被攻擊、應用程式上有漏洞,或是其他原因有各種資訊安全的風險存在,在 Facebook 上看到了一篇「給駭客們的建言」。這讓我很感慨,我記得在2017年時,許多的講座談的是區塊鏈技術的重點就是安全,但在這篇「建言」裡,看得出來它不是針對區塊鏈技術,而是針對人的行為、應用程式的安全漏洞去攻擊。

中國也有不少討論區塊鏈技術的文章,中國清華大學的未央網是一個很不錯的資訊匯集處,也有許多研究專家在撰寫相關的文章,例如:区块链的现实之痛与解决之道,也匯集了其他國家在科技金融上的發展,或是中國自己內部的政策及相關科技金融產業上的處理,例如:未央今日播报:“跨境理财通”细则出炉 凤凰金融涉嫌非吸被立案调查

在「区块链的现实之痛与解决之道」的作者認為區塊鏈技術並沒有真正的被人應用,而且是屬於脫勾的,被加密貨幣、 ICO 的熱潮模糊了焦點,如果真的要談應用,就作者的角度來看,他覺得與實際的應用在生活裡還有很大的距離。目前除了先前提過的一些應用外,各國政府多研究開發與跨境金融交易、國際貿易相關的應用,或是像學位證書的證明、保險、車聯網相關的應用,但真的要普及而不是只有炒幣,可能還需要時間。也認同這位作者就目前區塊鏈技術的看法:專業術語太多太難以理解、不同技術的鏈與鏈之間是無法交流與交換的 (這則是違悖了網際網路資訊必須互通的公共價值),目前雖然有很多號稱要啟動的跨鏈服務,但也沒有真正的被啟動、真正被執行。從成本的角度來看,僅管各種技術想盡辦法要壓低耗盡的能源使用量外,愈巨大的區塊鏈雖然可信度愈高、安全性愈高,認證的時間愈長,手續費也愈來愈高。但愈新的技術、使用者愈少的鏈,也許交易速度快,但安全性就有一定的風險。

所以這似乎是一個很難取捨的情況,或許要再一些時間。

透過Handshake (HNS)、ENS 等服務的申請頂級域名

HNSENS 是這兩年內我看到最有趣,且與域名有關的應用服務。在我讀了 RIPE NCC 對區塊鏈應用與網路資源分配的研究後,基於那兩篇報導,網路 IP資源要透過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來發放還是有難度。

儘管 ICANN 是採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也有嚴謹的合約來約束 Registrar、對於兩個字的域名則用於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 (ccTLD),或是有一些特殊字的域名仍保留在網際網路號碼分配局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簡稱 IANA) 不予開放申請,也因為域名有著龐大的利益,所以 ICANN 的管理模式也被較激進的網路使用者垢病。例如,先前 Amazon 公司要申請 *.amazon 的新通用頂級域名 (New gTLD),除了要申請公司要支付高額的申請費外,由於 Amazon 流域周遭的國家擔心 *.amazon 被誤用、抵毀 Amazon 流域國家的文化,Amazon 足足用了 6 年的時間,與 ICANN的 GAC 委員會不斷的溝通協調,終於在 2019 年取得合約。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以前寫的文章「關於 .amazon 和 .cat 域名爭議」。約 7 年的協調過程,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禁得起這麼長協調時間。

ICANN 的運作過程裡,有很大一部份是政治操作,絕非技術激進者一廂情願的天堂。我所提到的政治操作,簡單來說例如包容性,畢竟在網路世界還是以英文為主要交流語言,但仍然有 Universal Acceptance 計畫,讓非英文母語族群透過自己習慣的文字來瀏覽網路。另外像前面提到的 *.amazon 的申請案,亞馬遜河流周邊的國家都應有申請的權力,為什麼要同意由商業公司申請?當政府發現網路的功用時,就開始主張其在網路世界應有的權力。

也基於前述的各種情況,HNS 讓申請者可以申請自己的頂級域名,而不是透過 ICANN 高額的申請費或是需要與提出異議、反對的各委員會溝通,只是不是我們熟悉的 *.com 或 *.asia,例如我如果向 HNS 申請域名,可能會是 yc/,經過一些設定,還可以發送 mail@yc/ 的電子郵件。

然而, HNS 的設定與安裝也是有一些進入門檻,有興趣者可以參考「Handshake中文手冊」,必須要完整的節點才能參與其頂級域名的註冊、更新與相關管理。郵件伺服器、域名的解析等,在該手冊中提到「HNS 的目的不是在替換 DNS ,而是替換根區域文件和根服務器。」郵件的互通、瀏覽器可否正常瀏覽都還需要再另外設定,而若是遇到要申請的域名相同時,爭議如何處理?目前有看到一個蠻特殊的地方在於,如果你是Alexa 前 10萬名域名的擁有者,可以透過域名系統安全擴充 (DNSSEC) 的所有權來聲明你擁有該域名。而 DNSSEC 則是加強對DNS的驗證,簡單的說,是加強網路安全的一環,可以閱讀「ICANN宣布所有通用頂級域名均已部署DNSSEC」來了解。

所以可以看到 ICANN 和全球五大區域網路註冊中心們除了域名發放、網路資源配置外,其實也在加強許多治理與網路安全的工作,而網路安全則是在目前的區塊鏈技術領域裡容易被忽視的。

上圖取自 ENS 網站,它協助使用者申請 *.eth 的域名,並將錢包位址、網站指向你所申請的 *.eth 網址。目前可以看到支援比特幣錢包、以太坊錢包、萊特幣錢包位址都可指向 *.eth 網址,而網站在上傳到 IPFS 後,也可以用 ENS 域名瀏覽,且與你現有的域名並存,它不需要去改瀏覽器設定,但可能在現有的瀏覽器上安裝 MetaMask 套件,才可購買及運作。由於 ENS 是以太坊上的服務,所以手續費非常高昂,在申請網址、確認相關係的每個動作都需要付一筆交易費。由於參與了 Akasha.ethereum.world 的測試,所以擁有了一個在 Rinkeby 測試網路上的 *.eth 位址,可以看一下相關的討論

然而,ICANN 並不反對這些服務,甚至也會參與這些應用的開發,他們也認同未來會有不同於現在 ICANN 申請模式的服務。其實 DNS 本身就是分散系統。會讓人認為有集中管理的感覺,主要還是在「治理」的部份。我們目前可以看到的網路內容也只是整個網際網路中的一小部份而已,還有需要透過特殊通訊協定的暗網,或特殊的瀏覽器才能瀏覽的內容。

 ICANN 的立場很確定,只負責域名發放和相關的爭議處理,並不負責「內容」,所以在這些新技術上,我並沒有看到或聽到反對的音量。

在閱讀這些相關資訊後,唯一比較擔心的是,像是修改瀏覽器的 DNS 設定、錢包位址若指向特定域名,都有網路安全與隱私被侵犯的可能,而這些是區塊鏈社群裡目前較少會主動注意的,對一般網路使用者的進入門檻高,同樣的,一般的網路使用者也較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而容遇到社交工程、釣魚信件的事件,在目前的區塊鏈世界裡,都會造成龐大的損失。


照片是我自己拍的 / Photo by YingChu Chen on Unsplash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聽死神說故事--偷書賊

書名:偷書賊(THE Book Thief) 作者:Markus Zusak ISBN:9789866973420 作者網站: Markus Zusak 譯者:呂玉嬋 出版:木馬文化 封面取自博客來網路書局。 購買於小小書房。 這個夏天讀《偷書賊》和《失物之書》,會在兩本不同的故事裡看到同一個時空背景所發生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同樣在說文字的力量,但《偷書賊》的節奏比《失物之書》緩慢一些。我盡量不要比較這兩本書,因為這是很無聊的事,但在閱讀的過程裡總驚訝這兩個故事有那麼多巧合之處,不是情節上的相似,而是在人物角色和背景總是有相似或是對立的情況出現。 《偷書賊》的女主角是被德國夫妻領養的莉賽爾,原本也要一同被領養的莉賽爾的弟弟卻死於火車上,莉賽爾在遭受與父母分離及弟弟的死亡後,在精神上受了極大的創傷,幸運的是領養她的父母是故事書中最仁慈的角色,給了莉賽爾完整的愛,不同於此時期裡其他的孩子可能瀕臨餓死或是送入集中營或是在街頭流浪被流彈波及,莉賽爾因為養父母的照顧和周遭的朋友、躲在地下室的猶太人…還有偏愛她的死神。 這個故事的特別處之一,敘述者不是主角或是任何一個書中的角色,而是沒有時空限制,總是旁觀的第三者,特別是在二戰的年代,無所不在的死神,戰場、集中營、巷弄裡,特別的是,這個死神總是想要表現祂冷酷無情和輕蔑人類的一面,但實際上我們從書中讀到的,是祂憐憫人類、輕視、無奈、驚訝人類的個性,也像人類一樣會抱怨工作、具有詩意、幽默感,也就是具有人性的一面: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與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 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出不同的色度與調性。 光是一個小時的時間,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 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 …她貫徹始終,只要經過三十三號的門口,從沒有忘記吐痰,還會外加一句「死豬」。我發現德國人有個特點:他們真的很愛豬。 這個具有人性的死神成了說書者,祂說著在戰時會發生在任何一個角落的故事,然而我們透過祂的眼睛,看到一個帶著色彩、煙硝味濃厚、心驚膽跳與眼淚的故事,祂不儘是旁觀者,同時也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要角色之一。 整個故事讀起來有對納粹主義的不滿也有對當時情況的無奈。裡面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描寫也很貼切,莉賽爾和猶太人麥克斯分別經歷了不同程度的打擊,也產生了同樣的症狀,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