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 (2)

Cross Border Internet Relationships in Asia場次照片

這一切都是為了「資料」

歐盟的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將在今年的 5 月 25 日開始實施,距離我這篇文章刊登的日期應該不會多於三個月。從我開始接觸「網路治理」的議題開始,「如何因應GDPR?」 一直都是被討論的議題,只要是擁有「個人資料」的業者、註冊商,都在擔心之後可能面臨的嚴格規範。

GDPR 裡註明了考量公司規模及因應能力, 員工數多於250人以上的公司要設置「資料保護長(Data Protection Officer,簡稱 DPO)」以檢視公司政策的適法性及協助員工建立資料保護的意識。

同時,由於 GDPR 給予「資料主體(Data Subject,必須是自然人)」的權限也提高了自然人對自己資料的控制權限,以敏感的 Whois  資料庫來說,只要你購買網址,都會有個人資料在 Whois 資料庫裡,而這個資料庫裡的資料是公開的,姓名、電話、地址、email⋯⋯基本上被稱為「個人資料」的資訊,只要有註冊過域名,都會在這個資料庫裡。有些域名服務商會提供資料保護的服務,讓客戶的資料不那麼公開在網路上,其中一個問題就在於若是執法單位要前來索取相關資料時,要不要提供?同時,GDPR 也規定了資料主體擁有隨時修改及更新、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那該如何確認:
  1. 資料庫裡的資料正確性?
  2. 有沒有相關的機制提供確認今天客戶修改過的資訊是正確的?
  3. 如何因應執法單位三不五時就來要資料的需求?
除了區域網際網路註冊管理機構(Rigonal Internet Registries,簡稱RIRs。全球有五個 RIRs)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外,電子商務平台、系統商、圖書館、醫院⋯⋯等,只要有「個人資料庫」,都要考慮這些問題。衍生的其他問題則有:
  1. 政府會不會藉由這個理由進行不當的監控或內容審查?
  2. 當政府向我 (業者) 要資料,而我的客戶已把資料刪除時該如何因應?
  3. 遇到跨境的資料傳輸時,業者要如何去處理?
  4. 如果不與歐洲做生意,那還會有同樣的問題嗎?
這些問題都在 Cooperation SIG 裡被討論到。

這些問題一直都在「網路治理」領域內被討論著。在 GDPR 裡也規範了跨境的資料傳輸,避免業者把資料傳輸到對個人資料保護管制較弱(或根本不重視)的國家,而傷害了歐盟成員國中人民的權益。

但在現在的時代裡,「資料」已經成為了發展數位經濟的基礎之一,如果沒有大量的資料,可能無法進行資料分析消費者偏好、研發方向、改善消費者的使用經驗,這些都需要「資料」,要發展人工智慧、要讓機器學習,也要資料,在 GDPR 裡也限制了廠商需要與資料主題達成共識,不然不得「主動」替消費者決策或資料剖析。

在參與「Cross Border Internet Relationships in Asia」的討論結束後,我前去請教講者之一的 Yeseul Kim關於GDPR對於亞洲的衝擊及該如何因應?是否真的像其他人開玩笑說的「不要做歐洲人生意就不用擔心 GDPR」一樣?她的想法是,如果廠商目前所擁有的資料庫中,只要有一筆歐洲人的資料,都要擔心 GDPR 的規範,也因為 GDPR 的關係,她更建議企業需要讓員工有資料與隱私保護的意識。Yeseul 同時也對於大數據分析、健康數據資料(例如穿戴式裝置所傳輸的資料)、在未來要如何去因應 GDPR?尤其是跨境傳輸的部份,又再配合某些國家資料在地化的法規,資料的所有權又歸屬於誰?都是十分值得玩味的議題,而她也可能將相關的提案提至八月的 APrIGF 2018 討論。

藉由 DotAsia 的報告來觀察台灣的年輕世代

APRICOT 或是 APNIC 除了許多網路基礎建設方面的技術交流、教學及分享之外,同時也會有亞太國家的NIC報告、國際組織(如APNIC、ICANN、ISOC 等)的年度報告。

DotAsia 已成立 10 週年,他們努力的推廣 「.asia」,這次在會議中報告了 Youth Mobility Index (YMI),關於年輕世代網路使用族群的網路使用狀況,詳細的研究方法與指標可以參考 DotAsia 的報告。

YMI 2018,圖片來源:YMI.asia
在這份調查裡台灣在整體排名中名列第五,前四名依序為:新加坡、香港、日本、韓國。在其他的研究項目裡,台灣分別在「生活經驗調查(Life Experience,LIfeX)」和「Tolerance & Freedom(寬容與自由)」兩個項目中排名第一。在 DotAsia 的報告中也提到了,由於台灣的人才招攬、留才、簽證等相關政策導致年輕人口流動性不強,對外可能無法吸引外國年輕人才,對內也無法留住本地的青年人才,但由於台灣本身的生活品質指標都有很好的成績,也許日後會有較不同的表現。


參與 APRICOT 2018 心得連結:(1)、(2)、(3)(4)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線上參與 APrIGF 2023 的一些筆記

Photo credit:  Adli Wahid 雖然去年在新加坡已經有實際會議,不過去年和今年也是以個人身分線上參與,節省個人差旅支出,也能把握時間在思考議題上。今年的主題「Emerging Technologies – Is Asia Pacific Ready for the Next Phase of the Internet?」討論的內容比較偏向呈現亞太地區的觀點,在發展與應用新興科技之下,如何重視包容與人權相關的議題,免不了會以今年最熱門人工智慧(AI)為主要的討論核心。 最棒的是今年聯合國IGF也接著在 APrIGF 後還有一個一整天的 Parliamentary Track,這則是接下來10月在日本京都的聯合國 IGF 會議呈現亞太觀點的討論內容。由於是亞太地區的觀點,所以也難免會提到多元文化、經濟發展、地緣政治的影響以致於各國、各區域的發展情況不一。 以下的內容中英夾雜,有興趣者可以自己再用機器翻譯。 一些很有用的網站 全球科技政策匯集網站 The Global Tech Policy Atlas 由澳洲國家大學政策設計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以人力搜集全球科技政策的網站,台灣也在收集的對象中。 太平洋地區國家的資料匯集網站 Pacific Data Hub 這裡面的資料對於觀察氣候變遷對太平洋國家的影響十分重要。 Opennet Korea   Open net Korea 是主張網路中立,倡議言論自由的組織。台灣在觀察國際科技政策發展時,多會參考歐盟、美國、英國、日本、新加坡、中國。其實亞太地區的韓國是值得觀察和參考的國家,韓國政府的資料治理政策與法案是值得參考的對象。 參與的場次和回應 從2016年到現在,在會議裡的發言是表達意見的管道之一,但我總在想要如何讓自己的意見不是只有在麥克風前講完就沒有了,我從2020年開始便決定把意見都整理到主要的文件裡。APrIGF會議後會將意見整理為一份意見書( Synthesis Document ),並在聯合國 IGF 裡表達亞太區的主張和意見。我不是每一場參與都能馬上產出意見,以下把自己有產出的內容也貼來這裡備份。 AI in Asia-Pacific: Charting a Path for Responsible Innovation In my observation, several Western

和 AI 工作三個月的感想

在 ChatGPT 在台灣開始流行後,我和它一起工作了大概 3 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有許多出現如何監管、治理AI的文章、也有不少教學、像是有不少如何下關鍵字使它協助你工作。這篇文章純粹以一個使用者的立場來分享,這段時間我與 ChatGPT 一起工作的感想,而不是告訴你怎麼治理它或是如何使用它。 這 3 個月裡如何與 AI 一起工作? 因為我的工作知識涉及的領域不止在網路科技,但網路科技卻是我的所有工作範疇的基礎,網路治理是我的入門磚。 在 2 月底 3 月初時,有一份工作內容是聽 12 場研討會的錄影並摘要,原本我們擔心不了解法庭程序、法律用字、各國的法規和習慣不同,但第一個問題是,怎麼有效率的把錄音裡的話語解釋出來?。後來長官提出了一個方法,有沒有可以聽打字幕的工具?把字幕擷取出來,再翻譯成中文,然後再修改?於是我想到 ICANN 會議、IGF 會議所使用的即時字幕工具,但後來又找到了 Web Captioner 。這是許多 YouTuber 會使用的字幕工具。 也許有人會說,這目前市面上有很多錄音筆可以做到這件事了?我要說的是,如果你面對的是不同國家口音、用字習慣、法律用字、法庭程序,錄音筆能否做到同樣的能力?我沒有實際測試過,但 Web Captioner 已經協助減少初期工作的一項負擔,後續的工作完全要依賴這個第一步,不然沒有辦法接下去。 有用過 Google Translate 的人都知道,它最多就是「堪用」而已,你丟什麼給它,它也就回饋你什麼。就是照字面翻譯,沒有上下文的脈絡,當然後續還很多很好用的翻譯工具,但就便利性來說,Google Translate 的便利性還算是高的。 直到 ChatGPT 出現,我從 3 開始用,再到 3.5版,然後付費使用 GPT 4 和一些外掛工具,它開始讓我感受到身為人的限制、受到體力的限制,還有機器學習的快速,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思考如何去問問題。 基本的翻譯工作在 GPT 3 就已經到90%的滿意程度,那個時候我還擔心 Web Captioner 的文字擷取能力會受限於講者的口音,所以我還是會聽著錄音做即時聽打,以使要翻譯的文字檔更完整。一場 90 分鐘的專家討論需要 4 個工作天全力投入才能翻譯、整理完畢,但如果是一個可以講美式或英式英語的講者的專題演講,只要速度不快,大概 1.5 個工作天就能處理完畢。 GPT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可管,例如《兒童與